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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2-000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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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共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积极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
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银党办综发[2022]2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春节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资金分配
(一)慰问对象。银川市辖三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90-99岁高龄老人、全市百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市35家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春节期间坚守一线的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二)慰问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每户慰问标准6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每户慰问标准50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慰问标准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慰问标准600元;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每人慰问标准600元;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慰问标准1000元;百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慰问标准2000元;社会福利机构以实物形式慰问,根据实际供养人数情况按照0.5-4万元的标准慰问;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工作岗位人员每人500元慰问品1份。
(三)慰问金分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35家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市辖三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工作人员、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90-99岁高龄老年人及百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慰问经费由银川市财政承担。三区城乡低保户、城乡低收入家庭慰问要做到全覆盖,慰问经费银川市财政承担70%,三区政府承担30%(如因人员变动,出现实际户数增加导致慰问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三区自行解决)。具体慰问金额分配明细详见附件。两县一市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参照银川市《2022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执行。
二、慰问安排
(一)社会福利机构由市民政局进行慰问。
(二)困难群众由各县(市)区组织慰问。
(三)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工作岗位人员由市民政局进行慰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坚持“人民至上”,站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走访慰问活动,不搞大规模慰问和扎堆慰问,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每家每户,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做好慰问金的划拨、管理、发放、登记、统计等工作,严禁将慰问款物挪用、克扣。
(三)要对部门、单位间的慰问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慰问。要加强慰问资金的监督、检查,严禁优亲厚友、随意调低标准、调整范围慰问。
(四)慰问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将工作总结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邮箱ycjzhcs@163.com)。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福利机构接此通知后尽快与市民政局联系对接,办理拨款事宜。
银川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武利群,电话:688875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