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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0026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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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责任部门: | 市委人才工作局、银川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名 称: | 关于发放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银川人才兴市30条”相关措施,为新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且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补,为确保奖补资金规范发放,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条件
(一)在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园区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才(不含中央、自治区驻银企事业单位,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自2022年以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一次性奖补资金。2022年之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属于奖补对象。
(二)持证人员在2023年4月28日前按相关要求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互联网访问地址为http://shgz.mca.gov.cn)完成注册登记。
二、奖补标准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00元。
三、申请时间
2023年4月28日前(工作日期间),未在办理时间内提交认证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园区,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的证明;
(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原件和复印件;
(四)电子版《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初级)打印件;
(五)《银川市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补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六)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纸质版)。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并于申请期限内,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在市属园区、市级企事业单位和市本级社会组织的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银川市民政局。
(二)市、县(市)区民政局作为资金拨付单位,需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初审通过后将证件原件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留存归档。(三)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合格后报送市民政局、市委人才局复核,复核无误后,县(市)区民政局对审核确定的名单及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对市属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备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确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保证推荐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或申请人出具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奖励为一次性奖补,不可重复申领,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补,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保障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向市民政局报送一次性奖补人员名单,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局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市财政局将所需经费下拨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所需经费从银川市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委人才局、市民政局将利用媒体平台面向全市积极宣传申领通知,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人员申领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做好辖区人员申领通知,确保政策落实,惠及到人。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氛围。
附件:银川市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补资金申请表
咨询电话:银川市民政局 0951-6888759
兴庆区民政局 0951-2160562
金凤区民政局 0951-4125576
西夏区民政局 0951-6851237
永宁县民政局 0951-8638332
贺兰县民政局 0951-8062201
灵武市民政局 0951-4024260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银川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