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2-00021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基层各单位:
《2022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程巍,6888059)
2022年银川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及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群众性、协同性,扎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加快推进“一老一小”幸福养育工程,持续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提升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新篇章,奋力实现“全区有特色、银川走在前”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走好新时代“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新的民政赶考之路,锚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着眼于共同富裕的长期过程中民政工作的目标、方向、定位、任务、措施、机制、布局,更好惠民生、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不断巩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成果,深刻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立足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特点和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实干奉献精神、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内生动力,主动把民政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融入到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融入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
二、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十个抓落实”系统要求,全力推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抓好第一要务的“六个能力”,推进民政领域党建质量整体提升。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主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等工作,督导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常学常思中提升理论修养、在真学真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深悟透中牢记担当使命。推动党建“第一责任”和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坚决破除民政工作互不相关的旧理念,把相关工作贯通起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相互贯通的发展新格局,不断汇聚民政力量。
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以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深入开展“双学双提升”工程,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政策执行、改革创新、转变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章,抓好“三强十一严”工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制度,扎实开展“抓两头带中间”暨“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民政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政治自律,严守政治本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着力构建民政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深悟透中央和区、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常态化部署推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民政系统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和“三个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查摆问题,以问题整改推动民政干部队伍转作风、树新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从根源整治“庸懒散浮拖”机关病,在民政工作中营造清朗氛围。
三、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精准长效机制。以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出台的新政策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困难群体,把握社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印发《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适度扩大保障范围,优化和完善审核确认流程,推进我市兜底保障政策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做细全面排摸和动态监测,助推实施精准救助。积极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建立精准长效“四项机制”(主动发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监管核查机制)的新思路,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民政局摸清基本底数,严格落实民政社会兜底保障标准,细化救助措施,扎实推进一户一档,人人在册,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断加强低收入对象的动态监测管理,按月开展横向数据比对共享工作,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积极推行“救助+”多元帮扶模式,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民政局,从机制建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探访巡查等方面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分散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的目标。
四、坚持管服并重,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直面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能力提升。针对养老资源闲置、综合利用率不高的问题,3月底前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提出明确整改意见,优化整合全市养老服务设施闲置资源,6月底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养老服务设施示范点位。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养老服务机构、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出台奖补机制、退出考核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率、提高养老床位入住率、促进养老服务设施良性运营,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加强顶层设计,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任务。专题研究修订《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落细自治区“两个规划”(即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银川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银川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提请市政府研究,通过政策引导,持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强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加大养老类社会组织引导扶持,培育从事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做好智慧养老品牌试点建设,扩大智能适老化改造范围,满足老年人发展型养老服务需求。三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和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完善从业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支持养老院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优化服务人员结构和比例。四是织牢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型养老覆盖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巩固提高面向特困人员入住护理型服务机构和政策保障力度,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五是打造养老服务综合示范点,促进养老服务升级,充分发挥好市场、社会、家庭和个人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具有推广价值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发展的新模式,打响具有银川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六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研究。推行“三类标准”,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化需求,按照“强制性标准全覆盖、推荐性标准保基本、引领性标准强质量”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优化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一是建强未保工作体系。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拟定3月初召开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进一步理清职责分工,拧紧责任链条,明确中心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一老一小”幸福养育“贴心”实事。为1000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提供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拟定在3月中旬在三区先行先试,打造首批试点,争取把“贴心”实事做成全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标杆,探索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创新精准关爱帮扶机制。创新“一人一档,一人多策”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助机制,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个案帮扶。切实做好做实未成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两补、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等政策性兜底保障,整合关爱保护政策,让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
六、齐抓共管深化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推动星级和谐社区创建评定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星级和谐社区申报、创建和评定工作,细化完善星级和谐社区创建考评标准,明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抓好创建考评组织实施,将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有效抓手,把星级和谐社区创建打造成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二是助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进一步整合现有农村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减负增效,按期高质量完成村(社区)卫生委员会组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社会工作有序展开。争取区、市资金,集中各类优势资源重点打造“一老一小”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突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品牌效应,把社工站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和联系群众的“五座桥”(救助群众的连心桥、相伴儿童的成长桥、关心老人的暖心桥、资源链接的慈善桥、汇聚社工的星火桥)。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前培训,不断抓实民政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三区计划”项目。四是拓宽志愿服务发展新路径,培育富有银川特色的社区志愿服务品牌。以“社区志愿服务百佳品牌”评选为抓手,启动品牌化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按照“取好名、盯好事、选好人,有特色、出亮点、常培育”的理念,以典型示范推动我市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发展。
七、严抓细管扎实推进社团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联席+联动”协调机制。对照《银川市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梳理社团治理各项重点任务清单,按照完成时限与责任要求,向各牵头责任单位发出提示函,以年度任务清单跟进抓分工任务落实。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服务”规范建设。联合审批管理、综合执法、各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不开展活动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加强线索发现、证据移交、联合执法、通报整改等各项治理工作。抽取不少于总量4%的社会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抽查审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限期整改,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使用制度。三是实施“培育+自治”提升工程。制定实施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衔接做好基地投入运行各项工作,集中力量将基地打造成为集社会组织党群服务、孵化培育、信息交流、成果展示、资源整合、政策咨询、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项目扶持、规范引导、赋能增效,培育打造一批具备较强社会公信力、创新发展力、示范带动力的银川品牌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开展未按期换届市属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潜在风险,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八、聚焦关切不断促进社会事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一是办好宜居功能提升“舒心”实事—更换六盘山路、长城路、宝湖路、北京路等主干道路门牌5.5万个。通过业务培训、入户摸排、绘制街区建筑物现状分布图,编制二维码门牌及制作、安装等步骤,确保9月底完成55000块标准地名地址门牌更换工作。同时,建立《银川市标准地名地址信息化服务平台》。二是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全区通办”。按照民政厅婚姻登记“全区通办”的要求,及时更新婚姻登记处设施设备,更新“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电子档案工作。建立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三是在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各设一个康复站点,积极推广社区精神康复试点工作经验,稳步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探索依托精神病康复机构,开展“托养式”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为轻度精神病患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做好银川市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五是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增强资金募集能力。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协作机制,通过强组织、搭平台、聚合力、促发展,带动更多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热情,以慈善助推民生改善,以慈善点亮城市文明。六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十六部委局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全面贯彻“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七是坚持殡葬服务公益性不动摇,持续规范殡葬行业运营机制,促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殡葬业价格秩序及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和指导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整治殡葬服务单位运营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好公益性骨灰堂搬迁及启用工作。加快推进殡仪服务中心投入运营进度,发挥殡仪服务综合性职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