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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4-00053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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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9年9月,银川市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印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的通知》,市民政局被列入第二批综合执法改革单位,下放市辖三区综合执法局18项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2项),主要包括区划地名、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社会福利、彩票管理等领域。2022年按照最新权责清单规定,我局现有11项行政职权事项,包括地名命名的行政许可、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等十一项行政职权事项,经梳理,我局无涉企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职权行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2.健全完善民政领域政策制度。制定出台《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通过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进一步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印发了《银川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银川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为规范强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出台了《银川市城镇地名命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等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市级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协调机制。
3.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银川市民政局会同审批、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构建任务分工清晰、信息沟通顺畅、协调配合紧密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以社会组织登管执法分离存在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民政厅有关要求,牵头审批、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积极推动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银川市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分离提高登记管理质量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民政、审批、综合执法、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委、公安、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监管以及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较多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建立民政、审批、执法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破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难题。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单位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执法人员3名,局系统持有执法证16人。严格法制审核,自2017年起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都严格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加各类重大决策讨论会议10场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10份。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银川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银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银川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规范了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管。
2.规范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市民政局严格对照《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规范一线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农村低保、养老机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检查,开展了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人员名单、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00%全覆盖,对列入事项清单的被检查主体实行差异化抽查,并将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行政检查事项结果等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3.落实柔性执法。紧盯中央、区、市要求,加强教育引导,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规范制定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做好文件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特殊群体利益的领域开展柔性执法,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1.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机构主体三个责任,着力构建“闭环式”落实体系,对全市451家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累计检查705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819个,全部整改销号,切实保障了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消防、食品等专项检查,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各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截至11月28日,共开展安全检查99次,共检查机构30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240个,已整改到位209个,限期整改31个,通过行政检查,各机构的安全管理能力有了大的提升。
3.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有关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市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提交2022年度工作报告及印证资料进行审核,通过线上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社会组织人员及机构建设、党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予以公示。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85家社会组织,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置,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联合市发改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开展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要求所有参加年度报告的行业协会商会如实申报会费标准,并通过信用中国平台、银川市民政局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检查发现的银川市奶业协会等9家商协会会费违规问题,及时反馈业务主管单位和涉事商协会,要求限期整改,紧盯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协同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与市委统战部等13部门联合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合力开展工作。印发公告通过新闻媒介及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公布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4.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对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工作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两次。4月上旬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留存资料,并随机抽取6个乡镇(街道)10个村(居)的24名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督导检查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月上旬,在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的交叉互检中联合吴忠市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报告、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和个别乡镇(街道)社会救助领域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不受损。
5.强化殡葬行业监督管理。在岁末年初、清明节、重要节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一线排查,覆盖全市17家殡葬服务机构,建立隐患清单、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处置能力,从严从速彻底完成隐患整改。结合全市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督促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尽快完成“气改电”,以及燃气三件套安装工作,目前全市17家殡葬服务机构,11家已完成“气改电”,6家使用燃气机构已全部完成“三件套”安装。协同宝丰集团、兴庆区自然资源局、月牙湖乡政府等加强月牙湖滨河四村拦洪坝东侧迁坟区埋乱葬治理,同时加强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转变丧葬观念,进一步规范群众安葬行为,切实遏制散埋乱葬行为扩大化,严禁圈建豪华墓、家族墓及硬化设施。
二、存在问题
(一)殡葬领域法规政策仍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目前殡葬工作主要法规依据是2013年修正的《殡葬管理条例》,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缺乏法律支持,没有强制保障措施。如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只规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具体工作中无法操作。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出台殡葬管理相关法律,修正《殡葬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殡葬管理的职责,明确违法行为强制处罚措施,建立殡葬领域法律规范。
(二)基层监管服务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县(市)区基层监管服务工作人员要么是兼职,要么没有人员编制,服务力量薄弱。如三区两县一市只有1个县保留殡葬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他县区殡葬机构改革全部撤销,人员编制合并或转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长期受制于没有编制、没有经费等情况,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银川市6个婚姻登记处除兴庆区婚姻登记处属于事业单位,其余5个婚姻登记处均是无机构、无编制、无经费的状况,婚姻登记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建议能够从顶层设计把婚姻登记机构纳入事业单位范畴,并给予相应的人员编制及办公经费、服务用房。
(三)联动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建立。目前执法权全部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并下放至县(市)区,但民政部门作为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没有执法检查权力,权责不相统一,监管缺乏现代技术手段,治理殡葬突出问题难度大、成效差。社会组织管理由于业务主管、行业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参与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完善,运管衔接不畅带来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取缔难,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执法监管难、社会组织注销清退难等短板,需要尽快补齐。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对标对表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要求,紧盯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护理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市县会商、季度分析研判、明察暗访等机制,常态化对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完善总体应急预案、行业监管科室(单位)行业应急预案、局属各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各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形成局、行业监管科室(单位)、民政服务机构三级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落地实处。
(二)完善地名政策规定。2022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地名管理条例》。银川市现有的《城镇地名命名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已十年有余,因机构改革,原办法中的职能分工已不再适用,同时,原办法已不适用于银川市现有的城镇规划,为进一步明确民政、市政、审批、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部门职责,规范银川市地名命名流程,加强部门沟通,减少不规范地名使用,拟计划于2024年重新修订《银川市城镇地名命名办法》。
(三)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以贯彻落实《银川市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分离提高登记管理质量的实施方案》为有利契机,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强化各部门在监管服务环节的高效衔接,建立完善统一登记、分级负责、衔接高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闭环,推动监管效能提升。
(四)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培训。针对基层经办人员政策水平不一问题,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做好常态化学习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水平和能力。
(五)加大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银川市殡葬服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规范经营秩序,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严防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现象死灰复燃,促进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合法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加强培训和实务锻炼,使新录用执法人员能够较快胜任行业监管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七)加强协调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科室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协调联系,做好各项工作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组织相关科室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持之以恒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动法治化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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