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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4-00125 发布日期:2024-06-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银川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银川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民政局

规范简称:民政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6个和局属事业单位7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服务、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运营和管理。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市区街路巷、过街天桥等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桥梁、湖泊、公园、广场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县(市)区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管理、殡葬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十一)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的由设区的市行使的执法职责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县(市)区民政执法工作。

(十二)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内容依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24〕65号)。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督办、安全保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767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

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监督社会组织守法运营。负责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等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等日常运营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统计。

联系电话:0951—6888783

(三)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协调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核查县(市)区开展低收入人认定工作,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指导督促县(市)区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相关办法。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贯彻落实,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慈善政策研究等工作,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慈善帮扶活动。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和福彩公益金的使用

联系电话:0951—6888756

(四)区划地名科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划界线管理法规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解决区划纠纷。协同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图、标准地名图的编制与发布。负责市区街路巷、过街天桥(除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物)地名命名、更名。协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桥梁、湖泊、公园、广场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指导、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做好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147

(五)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协调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婚姻服务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和未成年人保护、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新建殡葬设施的审核报批。负责殡葬服务单位年检事项的审核。

联系电话:0951—6888780

(六)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调查研究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养老产业发展。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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