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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3-00026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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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民政局领导信息 |
刘红梅,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民政党工委委员、书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陈伟龙,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民政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刘红梅同志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等工作。分管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市慈善总会。
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陈学忠,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民政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刘红梅同志负责局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宣传、组织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效能考核、依法治市、信访、政务公开、保密、信息化建设、信用体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神文明、提案议案办理、督查督办件办理;局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社会救助、低保、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慈善事业发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王 芳,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民政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协助刘红梅同志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残疾人权益保护、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福利彩票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分管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市殡葬管理所、市殡仪馆、市回民殡仪馆、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自治区殡葬协会。
高新平,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刘红梅同志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科。
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局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
刘红梅——陈伟龙
陈伟龙——陈学忠
王 芳——高新平
A岗领导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和休假等不在岗期间,其职责由B岗领导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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