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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3-00009 发布日期:2023-01-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2022年银川市城乡低保、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助学救助等救助情况

2022年银川市城乡低保、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助学救助等救助情况

城乡低保:截至12月末,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598户33754人,占城乡人口的1.8%,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454户12150人,占城市人口的0.9%;农村低保对象16144户21604人,占农业人口的4.0%。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01亿元(不含各项补贴),其中:城市低保金8347.62万元,农村低保金11690.71万元。城市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5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3元;农村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44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元。

贯彻落实《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银政办规发20202号),将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经统计,2022年全市因重残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有457人、重病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有328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人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对城市无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和所有的农村高龄老人,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截止12月末,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共有6200人,其中:城市603人(80-89岁515人,90岁以上88人),农村5597人(80-89岁5120人,90岁以上477人)。全年累计发放生活津贴3908.73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和《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的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截止12月,全市有低保边缘家庭1481户3687人。

残疾人集中照护:落实《银川市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全市已实现集中照护137人,其中智力、肢体类重度残疾人51人,精神类重度残疾人86人,政府补贴资金313.08万元,已有效形成了家庭尽义务、政府兜底线、社会广参与,行之有效的集中照护模式,帮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摆脱繁重的照护压力,增强发展能力。

经济状况核对:截止12月,全市各核对中心接受委托授权核对共计66372户153134人,向各相关部门发起核对总计510360户次1198027人次。核对报告中,各相关部门反馈结果提出预警数总计4814户次6885人次,其中车管预警953户次1510人次、银行预警1771户次2488人次、住建预警734户次908人次、公积金预警106户109人次、人社预警409户次518人次、工商预警838户次1347人次。

就学救助: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开展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经统计,市辖三区共有32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得到就学救助,共发放就学救助金139.5万元,其中低保家庭学生276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46人。

采暖补贴:根据《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和部分优抚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有关规定,市辖三区9435户困难群体发放2022—2023年度冬季采暖补贴469.85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采暖补贴8540户432.7万元;低保边缘家庭采暖补贴647户19.41万元;散居特困供养对象采暖补贴149户12.79万元;散居孤儿采暖补贴99户4.95万元。

价格临时补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2〕686号)要求,将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范围。9月—10月,累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共计122828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246万元,一定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体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一次性生活补贴。聚焦增加困难群众收入,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连续3个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8月及时为107328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供养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2146.56万元,切实打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为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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