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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92G/2024-001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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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关于健全完善城市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体系”的答复 |
九三学社银川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城市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民政局承办。市民政局在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低保中心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15日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局长井胜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
目前完成事项。一是积极回应困难群众关切,组织修订并印发了《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暂行办法》。适度扩大保障范围,最大化用足、用好、用实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性救助政策,严防“漏底”风险。并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扣减刚性支出后,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截至7月,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711户3961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亿元(不含各项补贴)。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家庭1380户3421人。二是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自2022年1月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和每人每年5520元。城市低保标准位居全区第一。三是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从低保政策落实、物价跟踪监测、就学救助、冬季采暖费补贴等方面抓好抓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项工作。聚焦增加困难群众收入,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连续3个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22年6-8月及时为107328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供养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2146.56万元。四是及时做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认真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2〕686号)要求,将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范围。2022年9月—10月,累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共计122828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246万元,一定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体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五是做好专项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帮助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学业。2022年,市辖三区共有32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得到就学救助,共发放就学救助金139.5万元。严格贯彻落实《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和部分优抚对象 及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按照对象类别的不同给予每户300元—1265元不等的采暖补贴,为市辖三区9435户困难群体发放2022—2023年度冬季采暖补贴469.85万元,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减轻冬季取暖支出负担。
目前完成事项。为加大临时救助帮扶力度,银川市民政局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大临时救助的要求及各项文件精神,银川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以上人员中,已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的,或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重大困难户,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直接给予救助。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解决需救助家庭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截至7月底全市共救助因病、因灾、意外事件等突发困难群众2975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885.9万元。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监管。上半年组织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培训2次,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救助工作人员2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结合全市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专项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加强救助资金保障和监管,提升救助时效性。
正在推进事项。通过主动发现等方式,加强对生活困难人员和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群众临时救助。通过规范和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救助时限,切实提高急难救助的时效性。另外,在保障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把困难群众的其他救助需求转介给相关部门,由其根据职责提供专项社会救助,形成救助合力。
下一步落实事项。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住建局、公安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定期对信息进行共享。
三、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帮扶作用,加强各项制度间的衔接
目前完成事项。一是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光明行”宁夏眼健康公益慈善项目。主要对宁夏户籍的60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优抚)、低收入家庭四类人群中患有白内障等眼疾病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2023年1-5月,共支出资金66.93万元。二是关爱受疫情影响封闭的银川市养老机构内老人的正常生活,春节前夕,慈善总会购买价值14万余元米面油,走访慰问我市22家养老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切实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行及住养老人的健康安全。三是组织开展“情系老党员 党恩暖心田”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活动,慈善总会为市辖三区300户困难老党员发放米、面、油慰问品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四是市总工会开展“四季关爱”活动。组织全市各级职工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全市共筹集慰问款物总额664.95万元,走访企业427家,慰问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36102人次。开展“夏送清凉”慰问活动,深入重点项目工地、高温工作岗位,向一线职工送上“清凉”。全市各级工会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约1000余万元,走访企事业单位1100余家,慰问重点项目工地74个,慰问职工10万多人次。五是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23年参保职工153004万人,截至7月底,为2217名职工补助互助金3143698元。六是实施“60岁以上低保对象综合救助保险”项目。今年银川市将为全市60岁以上城乡低保对象购买综合救助保险项目列入2023年民生“十心实事”之一。自4月中旬起为全市1.2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附加补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意外事故救助、应急费用救助、火灾爆炸救助六种保障。
下一步落实事项。一是针对一老一小,组织开展慈善项目。二是以救促募募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以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关爱帮扶困境儿童、困难群众、困难老党员等弱势群体的慈善项目库,通过项目推介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开展爱心捐赠,认领项目或定向捐赠,实现以救促募的目标。三是全面推进工会“工益就业”系列活动。开展“小工带你去看岗”“金秋招聘月”“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等专项活动,做好转岗待岗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四是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季活动。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进行常态化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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