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养老服务>工作信息

索 引 号:640100-108/2020-00122 发布日期:2020-10-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入住机构的每一位老人都能住的安心,吃的放心,安享幸福晚年。根据《2020年银川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银食安委发〔2020〕1号)、《银川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民发〔202058)和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银民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银川市民政局联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各县(市)区民政局于9月23日至9月30日,集中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和部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开展了联合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对29家养老机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检查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基础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培训及演练等方面情况。现场重点查看了各养老机构食堂证照等资质是否齐全,食堂功能间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餐饮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贮存、供餐、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及时进行了完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消防手续是否齐全等。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分区划片网格化监管原则,安排片区监管责任人员,对各养老机构的后厨进行仔细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做了现场记录。兴庆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专业人员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综合此次检查情况,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加强,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各县(市)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在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抵御风险隐患的能力。此次检查中,管理较为规范、总体情况较好的养老机构有:贺兰县中心敬老院、兴庆区中心敬老院、西夏区幸福颐养院、银川隆光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西夏区新天地长者养护中心等。灵武市民族综合福利院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利用智慧养老平台的搭建,既方便了在院管理人员,又让在院老人的家属直接了解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运转情况。检查中各养老机构正确对待问题,积极配合整改,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立说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逐条逐项地照单全收,建立问题清单,后续进行整改。

(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成效明显。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了24小时值班、人员出入登记、安全防火、夜间巡查、食品48小时留样、食品安全及餐具洗消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重利益,轻管理,导致安全措施存在疏漏、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力。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银川朝阳老年公寓和银川幸福阳光老年公寓对进出人员不测温不消毒,机构负责人对疫情防控不重视,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比较麻痹,没有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银川市鑫海康养中心存在应付检查的心态,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缺失,档案资料混乱,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宁红永康爱心老年公寓,消防设施不达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不细不实。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老年人入院评估、传染病预防措施以及消防、食品、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应急演练资料不完善,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不完善。有的机构存在新入职员工未进行岗前培训、厨房油烟灶未及时清理、冰箱除霜不及时、紫外线消毒灯设置不合理、食品添加剂储存不规范、后厨加工间未配备脚踏带盖式垃圾桶、操作间有拖布桶等杂物、食品留样克数不够、食品留样时间达不到48小时或连续一周无食品留样、后厨加工间生熟案板刀具未贴明显的标识、原料间卫生较差、原料间内米面油未离墙离地存放、鸡蛋和开封的酱料未冷藏保存、冷藏柜内的生肉未覆盖保存、冰箱内荤素食品未分开存放等问题。(各机构存在的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三、整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不动摇,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养老服务机构要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迅速地处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养老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落实和发挥第一责任人、协助管理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人、值班安全责任人、护理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平时要加强对厨房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筑牢安全生产思想根基。保持不定期检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后厨管理工作台帐,完善值班人员巡查记录,谁当班谁记录,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三)强化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实有困难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把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建设结合起来严抓严管,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和督导。严格按照相关行业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和预防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民政局,没有整改到位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无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护理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与入住老人的沟通,从生活上、精神上关爱他们,切实为老人提供比较专业化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营造温馨和谐的良好氛围。请各养老机构在10月21日前上报整改报告(附带整改前后的照片对比)。

附件:银川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问题清单

银川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