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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3-003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06-25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27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地震应急预案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依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统一、规范有序、反应及时的地震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快速恢复农业生产,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银川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对本市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及地震相关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救结合。坚持并贯彻防震减灾“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长效开展震害防御、震前准备,结合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令,由局党组统一指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分级响应机制配合、协调和部署本单位地震应急各项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本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贯彻落实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农业领域市本级抗震救灾工作。

(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

1.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孟仿英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耿  晶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  波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英斌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和要求;领导和指导做好震前震后灾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和参加抢险救灾;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待的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重要工作任务。

2.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耿  晶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主 任:杨  海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农办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落实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农业灾情、震情、险情信息,及时向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应急管理部门、防震减灾部门报告;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生产自救、灾情评估、控制或减少对农业环境危害等;负责与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工作配合、上传下达、灾情报告等具体工作;承担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农业环境监测预警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灾情评估与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等6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地震应急处理工作。

1.综合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期间车辆、财务、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公文接收、会议安排、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救灾物资发放和调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全体人员参加抗震救灾;妥善安排好市农业农村局受灾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本单位伤病人员的救治、转运和护送工作;承办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农办秘书科、政策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命令,及时开通和恢复新闻报道渠道;组织农业灾情新闻发布会,做好农业农村部门抗震救灾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和宣传银川市抗震指挥部发布的震情、灾情信息和重要公告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农业环境监测预警组。由种植业管理科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农业环境专家会商分析震前、震后对农业环境造成的危害,并提出预防和处理方案;对受地震灾害而引发的农业次生灾害、农业环境污染及危害人类安全进行应急监测,并采取销毁、封存、填埋等控制措施,减少危害和损失;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畜牧兽医科牵头,渔业渔政管理科、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防控,科学进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组织灾区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爆发流行;组织调集应急动物疫病防控队赶赴灾区,对灾情、病情、疫情进行紧急处置;指导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对灾后养殖环境进行防疫消毒,防范和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爆发和流行。

5.灾情评估与速报组。由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震区农业基本设施、农作物、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灾情损失进行信息搜集、评估、统计等工作;及时与市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做好农业灾情上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上报农业灾情工作,争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支持。

6.技术服务组。由局种植业管理科牵头,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建市农业地震应急救援队及各专业技术服务队,帮助灾区搞好改种补种、田间管理、修复农业设施、防治病虫害、维修农机(具)等技术服务工作;对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生产资料进行调剂、调运、管理、发放,保证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灾区和灾民手中;协调市内外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到灾区进行救援和指导;及时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帮助开辟“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减少农民损失;及时协调周边农产品基地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三、应急响应与行动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4个级别。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响应行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领导小组依据国务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响应命令,立即启动本局预案,组织实施,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工作。

(三)响应措施。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迅速到位,指挥、部署、协调开展抗震应急工作:

1.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指示,研究部署本局紧急应对措施;

2.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启动本预案,全面展开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3.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分别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明确各类人员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通信、信息畅通;

4.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开展震后农业抢险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灾情评估等工作;

5.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努力减少危害;及时处理地震时死亡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消除动物尸体危害;

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7.联系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复产资金;必要时动用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8.动员局系统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开展自救互救。

(四)响应终止。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隐患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根据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响应终止命令后,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视情况适时发布终止本实施预案命令。

四、信息报送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农业灾情、地震对农业环境破坏、经济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等部门,并及时了解灾情续报。

五、后期处置

(一)积极组织安排开展农业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改种、补种各类应时农作物;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及时调配机电排灌设备,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保证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到位。

(二)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苗、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如需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集有关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作相应修改后,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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