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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3-003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07-17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27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14日国家防总“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专题会精神,按照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体安排,切实做好主汛期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做好农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范水旱灾害防御领域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牢固树立“防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工作理念,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防汛减灾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牢固树立“防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工作理念,把防汛减灾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按照《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应对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全面夯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农业防汛减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辖区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安全。

二、做好预警发布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辖区应急管理、气象、水务等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科学研判,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短信微信、显示屏大喇叭、文件通知各种方式,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农业防汛减灾技术,做到家喻户晓,指导农民群众及早做好防范,为有效防灾减灾争取更多时间。

三、科学防范应对

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农作物种植和汛情旱情发生情况,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一线,分类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因地制宜落实好田间管理措施。重点对地势低洼易积水、沿山易受山洪侵袭的设施园区、农田、牲畜圈舍,特别是永宁县闽宁镇,西夏区兴泾镇、镇北堡镇,贺兰县金山地区,灵武市郝家桥镇、白土岗乡等地农业设施加强查灾减灾摸排调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设施温棚加固修缮,重点检修大棚看护房及水电路设备,对园区及低洼易内涝田块,做到农田渠系畅通,提升防汛抗洪能力。要加强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运,确保改种补种的用种需要,及时检查检修抽水灌溉、耕作播种等农机具,确保运行状态良好。

四、强化值班值守

要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实行汛期(5月20-10月20日)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科学调度指挥,做到有情况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与辖区应急管理、水务、气象等部门对接,确保信息畅通,增强工作协调联动,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送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防汛值班联系电话:6889004)。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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