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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4-000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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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3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中共银川市委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银川市委202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党发〔2024〕2号)要求,现对涉及我局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分工方案,请各科室、各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中共银川市委2024年工作
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沈海波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魏松耀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3.节能和降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4.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配合科室: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科和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5.围绕葡萄酒、乳制品、枸杞产业龙头培育、品牌经营和市场拓展,建设具有区域标志性的新食品产业集群,综合产值突破600亿元。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配合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
责 任 人:冯 淼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
6.坚持高端化“建点”、精品化“连线”、全域化“扩面”,加快建设全国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责 任 人:冯 淼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7.深化“六权”融合改革,探索开展林票、碳票、碳汇等价值转换路径,推动金融赋能、入市交易创新突破。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沈海波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8.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加快园区循环发展、重点行业节水改造。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配合科室: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9.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优良天气比例达到84%。完善水源地“一张图”管理,确保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II类进出,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生活垃圾和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建设“无废城市”。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配合科室: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0.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编制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银川方案,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建立湿地保护部门联动机制,推进黄河滩地综合整治。推动白芨滩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协同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配合科室: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1.坚持强基地、树品牌、建链条、抓集群,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沈海波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2.支持贺兰县打造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配合科室: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
责 任 人:冯 淼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3.加快产销贯通,提高“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层级,“一业一策”打造葡萄、奶牛、长枣等优势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配合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
责 任 人:冯 淼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配合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 任 人:王占强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5.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责任领导:刘万茂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 任 人:陆振华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6.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美丽乡村“试点引领、整村提升”工程,支持各县(市)区打造一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配合科室:农办秘书科、乡村产业发展科
责 任 人:魏松耀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7.开展农民经营增收、就业增收、财产增收、惠农增收、以城带乡促增收“五大收入稳增计划”,实现“两个高于”目标。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配合科室:农办秘书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责 任 人:魏松耀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8.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稳定增收。
责任领导:武 波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配合科室: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冯 淼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9.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带动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沈海波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0.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一批经济强村,“百万元村”力争占到80%。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农办秘书科
配合科室: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亚新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1.持续深化闽宁协作,加快闽宁产业园建设,打造东西协作示范园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做强“乡韵闽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全国“百美村庄”项目,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打造“闽宁新貌”升级版。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农办秘书科
配合科室:政策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责 任 人:李亚新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2.优化就业创业机制,健全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
责任领导:耿 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沈海波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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