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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48597Q/2023-00115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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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2023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已将2023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预算指标330万元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其中:永宁县200万元、灵武市130万元。本次下达项目资金主要支持相关县(市)区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分配明细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积极对接辖区财政局,参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要严格按照《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执行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附件:2023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