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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4-00231 发布日期:2024-06-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自治区、银川市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4〕3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银川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4〕2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办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办理专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邬鹏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晶同志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承办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具体办理,充分认识办好建议和提案的重要意义,同“四强”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同推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进一步落实“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的“三见面”制度。即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充分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在办理中,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协商等形式,主动汇报办理情况,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确保沟通率100%。

二、规范答复格式,提高办理质量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市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办理银川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答复文件首页右上角务必用“A、B、C”标明办理结果。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解决不了的,用“C”标明;办理复文是否公开,需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按照公文公开属性标准要求规范标注。

(三)落实好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答复文稿四级负责制,严把答复意见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做到主题清晰明确、内容详实准确。建议和提案答复文件要做到主题清晰明确、内容详实准确,杜绝以工作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杜绝出现错字漏字漏词等低级错误。

三、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进度

(一)承办自治区的建议和提案

对于银川市政府承办自治区的协办件,各承办协办件的科室要于6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各承办主办件的科室要将协办单位意见进行汇总梳理,按发文流程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签后,于6月15日前以市人民政府文件报送至自治区主办单位(即自治区各厅局);对于银川市承办自治区的主办件,各承办科室要于6月25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要将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函询等方式,积极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做到办前沟通、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中协商、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后回访、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每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第1次沟通,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第2次沟通,确保面商率100%。沟通联系情况务必要按照时间节点填写《沟通联系卡》(附件4)并及时报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填写至网上办理系统。对“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天内再次答复代表或委员,并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

(二)承办银川市的建议和提案

1.市人大建议。对于重点建议,承办科室要将协办单位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并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于10月20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对于一般建议,承办协办件的科室要于9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至主办单位,承办主办件的科室要将协办单位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于10月20日前答复代表。各承办主办件的科室答复代表的同时附《银川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承办单位自评表、人大代表评价表)(详见附件8、9),分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及时将答复件、评价表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

2.市政协提案。对于重点提案,承办科室要将协办单位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并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于9月10日前答复委员。对于一般建议提案,各承办协办件的科室要于7月25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至主办单位(上传至市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各承办主办件的科室要将协办单位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于9月10日前答复委员。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网上清单式办理,各承办主办件的科室要对照提案“建议清单”,在办理复文时按答复要求逐条填写,在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答复清单”,将提案办理结果附“答复清单”用正式文件盖公章以附件上传,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复文、网上复文缺一不可,否则均视为未完成办理。

建议和提案办复后,各主办科室要于9月20日前,将《2024年银川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0)、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办公室。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主动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注重办理质量,加强落实督办

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涉及的问题,通过登门拜访、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及时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交流,并将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报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落实方案,及时听取建议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准确理解和实现建议人意图。彻底转变“重答复、轻落实”的观念,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凡是应当解决而又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要向代表委员讲清“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拿出依据向代表或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答复中详细阐述理由,提出具体建议;对必须解决而又超出单位职能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局党组,提请研究解决。对办理答复要从是否符合政策、内容是否翔实、程序格式是否规范、文字是否严谨等方面严格把关,答复要有针对性,实事求是,意见明确,不能以工作汇报代替答复。组织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承诺的事项要列出清单,坚持责任不变、标准不变、完成时限不变,不落实不销号。办公室要加大督办协调力度,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并适时组织进行观摩交流。


附件:1.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承办自治区及银川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任务

        分办表

2.自治区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3.自治区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格式)

      4.自治区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

      5.2024年自治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6.银川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协办答复格式

      7.银川市政协提案主、协办答复格式  

      8.银川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承办单位自

        评表)

      9.银川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人大代表评

       价表)

      10.2024年银川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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