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农补贴>强农惠农政策
| 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7-50056 | 发布日期: | 2017-08-0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 名 称: | 2017年银川市生态陆基渔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
按照《银川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精”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适水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产业化水平,实现适水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从渔农民增收,达到“以鱼改碱、稳粮促鱼、生态安全、提质增效”目的,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实现养殖用水“零排放”。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结合目前养殖生产实际,制订2017年渔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适水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生态渔业、现代渔业和健康养殖,有序开发和利用渔业资源,做大产业规模,提高渔业基础建设水平,提升产品档次,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实现渔业装备现代化、养殖技术标准化、养殖品种名优化。
(二)任务目标
2017年,我市渔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市水产养殖面积21.65万亩、稻蟹养殖面积2万亩;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5万吨;生态陆基渔场建设面积5000亩,积极推进立体生态健康养殖建设;开展名特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及工厂化设施养殖;加强渔政执法,保障水域资源生态安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市内公共水域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我市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项目:
(一)补贴政策:2017年推广稻渔共作-生态陆基渔场13个,面积5000亩,每个场点根据养殖面积不同补贴10-20万元,计划安排资金190万元。
(二)申报条件:银川市辖区范围内种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内容及条件:1、建设面积150亩左右,生态养殖池塘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10%。2、稻田选择,要求水源充足、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无污染、进排水方便。3、田间工程,田埂加宽、加高,沿田埂内四周挖环沟,环沟上口宽不低于4米、下口宽1-2米、沟深不低于1.2米,环沟坡比根据稻田土质自行确定。同时在主干道到田头留2米宽通道,便于收割机作业。进排水渠按照高灌低排建设,进排水口加装筛绢过滤网。4、稻渔共作系统与生态养殖池塘串联形成整体水系循环,形成节水、循环的健康生产模式。
(四)补贴标准及要求:1、水循环系统为单一稻田循环,形成“以鱼改碱、提质增效”的良好生态系统,种植面积300亩以下,每个场点补贴10万元,种植面积300-500亩,每个场点补贴15万元,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每个场点补贴20万元;2、水循环系统为复合生态系统,稻田陆基渔场和场区内水产养殖池塘构成水体循环,种养殖面积200亩以下,水循环池塘配套面积不少于种植面积的10%,每个场点补贴10万元,种养殖面积200-500亩,水循环池塘配套面积不少于种植面积的10%,每个场点补贴15万元;种养殖面积500亩以上,水循环池塘配套面积不少于种植面积的10%,每个场点补贴20万元,3、水循环系统为复合生态系统,稻田陆基渔场和场区内水产养殖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系统构成水体大循环,种养殖面积200亩以上,水循环系统结构合理,每个场点补贴20万元。
(五)验收标准: 1、田间工程全部按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建设(提供建设工程图及厂区规划图。2、场区进排水及场区水体循环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部完成; 3、有详细的养殖技术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种、养殖;4、有田间管理制度、养殖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整体展示展板等;5、放养记录、养殖档案、项目总结、效益分析等资料完备。6、项目验收前将项目设计图册、实施方案、养殖方案、效益分析、项目总结、图片资料等做成项目本提交市农牧局。
(六)组织实施:1)由县(区)技术人员协助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养殖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并做好前期的检查工作。2)在养殖过程中由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组织技术培训、观摩的活动。3)项目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及水产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在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兑付资金。
领导小组
组 长:黄振亚 银川市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王英斌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葛 琪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武 竞 银川市农牧局水产主管
罗银全 银川市财政局农业主管
陆振华 银川市农牧局财务科主管
董 青 银川市农牧局监察室主任
马金林 银川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奕 银川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高工
邀请自治区水产专家3名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成由银川市农牧局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聘请区、市水产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项目的验收、评价。各县(市)区农牧局、水产部技术服务中心(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项目规划方案高质量的完成承担的工作。
2、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全市重点渔业项目的技术支持,及时组织项目所在县、市(区)水产部门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检查落实进展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市农牧局及有关部门。
3、开展技术培训。面向养殖生产者,普及水产养殖知识,针对稻蟹生态陆基渔场养殖技术进行各种形式培训,组织水产技术人员参观学习,积极参与渔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推进水产养殖科技成果转化,让实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进村入户,提升水产养殖业综合素质。
4、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深入养殖生产第一线,认真分析情况;要在对现有资源和要素整合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推进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的顺利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