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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4-00309 发布日期:2024-12-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科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银川市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百日攻坚战”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冬季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促销售,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牧产品产能提升,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内容

第一批安排市本级资金200万元,扶持全市2024年四季度肉牛、肉羊产业,根据各县(市)区养殖业实际情况,按照因素分配法,具体资金分配为:兴庆区35万元、金凤区20万元、西夏区20万元、永宁县30万元、贺兰县25万元、灵武市70万元,用于各辖区肉牛肉羊出栏补贴。对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养殖场(户)凭肉牛、肉羊收款凭证、银川市本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出栏肉牛补贴200元/头、肉羊补贴50元/只,以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每个养殖场(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申报总交易额的30%,且最高补贴总额度为2万元。2024年全年肉牛肉羊出栏任务完成后,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绩效,下发后续补贴相关通知。

二、实施内容

(一)项目申报。全市养殖场(户)需提交出栏肉牛、肉羊收款凭证、银川市本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向辖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间分为两批:2024年11月25日前、12月20日前,每批每个养殖场(户)只能申报一次。

(二)项目验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养殖场(户)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验收,需审核申报养殖场(户)所提供收款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耳标号等材料是否真实,出栏肉牛肉羊动物检疫证明与收款企业(个人)信息要一致。

(三)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通过后,按照补贴额度拨付补贴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尽快完成资金拨付。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配比资金,加大肉牛肉羊出栏补贴的力度;结合本辖区畜牧业工作实际,在依照本实施方案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不变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可对申报材料、申报方式、资金拨付方式等进一步完善,并及时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资金支付缓慢等情况,调剂各县(市)区分配资金,对发现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及时收回资金并取消该主体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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