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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3-00574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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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农办秘书科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定于12月28日—29日举办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培训班。为扎实做好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自治区决定组织各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同步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28日全天至12月29日上午(培训时间1天半),12月28日上午9:00开始培训;我市分会场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视频会议室(行政中心主楼935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开展方案解读、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考核评估如期顺利完成。
三、参会人员
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闽宁协作考核评估任务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参会名单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并于12月27日15: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发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联系电话:6889266,电子邮箱fpbfpb@163.com)。
(二)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乡村振兴局做好会场布置、信号调试等会务工作,保障培训顺利进行。
(三)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工作,无故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要注意保持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四)自治区拟定于12月28日上午10:30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我市拟定于12月29日上午9:00召开市级动员部署专题会,期间需参加该会议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可不参加培训; 会议结束后按要求继续参加培训。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