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951—6889274(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6889274(请注明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收)。
一、 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银川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银川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有关信息、新闻、政策、回应关切等重点内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农村重度残疾困难人口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及解读3篇。公开市级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3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次。公开预决算信息2篇、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银川市乡村振兴局依托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合理。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银川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机关各科室公开任务以及责任目标,明确综合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做到人人参与、件件落实。2021年发布信息356条,基本做到了非涉密政务信息全公开,政策文件全量解读,工作动态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站及微博平台,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全年更新发布概况类信息4篇、政务动态信息317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5篇,新增优化乡村振兴栏目,微博发布信息164篇,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较往年有所提升,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因机构重组,人员调整较为频繁,导致分管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存在阶段性“缺位”。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性还有待提高。下一步,银川市乡村振兴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实更细更显成效。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升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及工作要求,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标准和时限,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对相关栏目进行更新和修正,切实保障了银川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依托门口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全面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衔接资金管理使用、防返贫动态监测政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宣传;开展“政府开放日”,实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深入移民地区参观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依托“农民丰收节”,编印宣传彩页、政策解读600余份,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实效,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衔接期相关政策信息,增进群众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过渡期政策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本机关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