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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09W/2022-0007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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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名 称: | 关于建立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各县(市)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应急局、市审批服务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人社部 住建部 安监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自治区人社厅 住建厅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65号)、《自治区人社厅 发改委 交通运输厅 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 水利厅 民航宁夏安监局印发<关于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42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健全我市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机制,全面启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在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保障,切实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劳动保障关系。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分管工伤保险、工程项目、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参加,根据会议具体议程也可邀请纪检、审计、财政、公安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
(二)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总召集人由市人社局分管工伤保险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负责工伤保险、工程项目、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实行继任制,因调任、退休等原因总召集人和召集人由原岗位离任的,其继任人自然成为本单位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牵头负责日常管理、议题提交、召集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兼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打造互联网+建筑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平台,实现全市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三)研究分析银川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培训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确保工程项目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成果高效。
(四)研究制定银川市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快办快结,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工程项目和相关参保信息,并宣传动员参加工伤保险。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1.会议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参会单位协商确定。
2.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内通知相关参会单位,参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提交需联席会议解决的议题。
3.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准备情况,向会议总召集人提出申请,经总召集人批准同意后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集。
4.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印发会议通知,将拟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和地点等告知参会单位,各参会单位做好参会准备工作。
5.决策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根据会议确定的内容及时制作会议纪要,送各参会单位。联席会议的集体决策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各地可参照本通知建立本地区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本通知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共同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银川市水务局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总工会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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