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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09W/2024-00030 发布日期:2024-02-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将法治人社建设推向深入,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

1、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做推进依法执政的“执行者”。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2023年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

2、带头学法用法,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行专题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议程,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经常性组织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宣讲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制定专门的学习培训计划。围绕主题党日科学谋划重点工作,形成任务清单,深入实施“两抓两增”工程和模范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专题辅导授课1次。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每周讲廉微课堂》。扎实开展“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累计开展理论学习20余次、工作警示谈话40余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等“九个专项”行动,追缴冒领、违规领取及重复领取养老金83.74万元,追回违规社保基金303.43万元,

3、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三送五进”人社政策集中宣讲等活动,要求局系统各科室(单位)在技能业务培训中增设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等知识的讲授环节,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讲解和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新媒体渠道广泛向社会公众普及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印发《银川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名录》《银川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权力清单名录》等五个名录,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公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邀请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信力。

(二)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社服务功能。

1、持续推动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有力促进群众生活取得稳步提高。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同步参保登记机制,推进新经济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加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现3.6万户新开办企业参保“零跑路”网上办,开辟绿色通道为61家基层快递网点及快递员优先参保。推进455个建设项目9.75万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建设项目参保全覆盖。以数字化为手段,推动待遇资格认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核定实现“掌上办”,养老保险转移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项业务下沉乡镇(街道),构建15分钟社保服务圈。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四减一优”专项行动,开辟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服务,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2、加快推动就业创业提升质量,有力促进民生福祉取得明显成效。围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先后制定了“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共有5.8万名青年学子留银就业创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缓、返、补、贷”政策,共为4万多户企业落实惠企资金22.7亿元。承办了全区“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圆满举办职引未来—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银川站”活动,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93场,提供就业岗位21.5万个,达成就业2.14万人。先后5次组织70多家重点企业赴外开展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开展多个城市间人力资源协作交流8次。启动“数字人社”一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建设新时代就业创业服务站23个。推出“1+6”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先后举办银川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营销挑战赛活动。针对青年大学生招募“三支一扶”、基层专项、实习见习2200多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930人。

3、深入推动人事人才深化改革,有力促进人才强市加速推进。围绕人事人才工作大局积极推进人事考试,累计组织20.28万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开展全市第八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对189家事业单位的2256人进行了岗位晋级。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完成24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全力落实优秀博士研究生预引进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动,申报高层次人才60人,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23人、“塞上英才”14人,评选第四批市政府特殊津贴32人。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申报人才载体项目,申报特聘专家项目12个、专家服务基地13个、基层助推乡村振兴项目2个、重点产业专家服务项目1个。开展“专家服务行”活动,围绕绿色蔬菜种植、葡萄种植、肉牛产业发展实施示范团项目7个、“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个。深化重点产业领域职称评审,打破非公有制企业参评职称层级壁垒,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优化评审标准和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规范开展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开展“银川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银川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三)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类专项督察工作。

1、加强劳动关系管理。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共发出要约2324个,覆盖企业9730家,覆盖职工271960人,回应要约2224个,覆盖企业8728家,覆盖职工264307人,要约覆盖率84%。签订集体合同2882份,集体合同动态签订率达到97.7%。对18个行业门类1505家企业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加强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747个,其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685个、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个、乡镇街道(社区)调解组织55个、其他调解组织6个。积极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人社、工会、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组织机构及工作规程的通知》(银人社发〔2023〕 95号)。加强与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各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协作,积极指导辖区各县(市)区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劳动争议调解前置和下沉园区、企业和基层单位,全力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处协作效能。按照打造劳动仲裁调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案前调解优势,将信访工作、工会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相结合,从源头防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2023年先后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欠薪隐患“动态清零”、专项执法、专项整治等四个行动,检查用人单位3479家,涉及劳动者9.79万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36件,办理人社部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9750件、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转办案件1357件、督办转办案件639件;为1.28万名职工(农民工)追发工资10225.04万元;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0份,行政处罚50件,收缴行政罚款84.5万元。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82场次,宣传人数5.5万人,发放宣传资料5.1万张,现场讲解、答疑5000余人次。全面推广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全市1092个在建工程项目和13.43万名农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全程动态监管,线上发放工资12.03亿元,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智能化和全过程闭环监管,及时消除欠薪隐患。在全国人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期间,为160余名代表现场展示了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成效。充分发挥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对160家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银川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采取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及“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160家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定A级企业59家,B级企业98家,C级企业3家,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单位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提升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强化纠纷调处力度。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接待申诉8199件,其中不予受理1333件,立案调查审理6866件,较上年同期上升13.2%。立案案件中,涉及劳动者人数7046人(其中农民工796件共计842人),较上年同期上升11.5%,10人以上集体争议23件516人。涉及经济标的18246万元(其中劳动报酬4971.6万元、经济补偿金5542.6万元、其他7731.8万元)。截至目前,已结案6882件(含上期累计未结案件504件),其中仲裁调解3123件、裁决2597件(其中终局裁决1187件)、其他1162件,终局裁决率为45.7%,调解成功率为67.8%,仲裁结案率为93.4%。构建人社“1+N”多元调解工作模式,建立以人社、工会、工商联为主体,融合摸排、服务、调解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与调解体系,发挥仲裁院专业调解、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工商联企业服务各自优势,打造劳动争议调解矩阵,形成“一点多元”复合型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集咨询、服务、调解、仲裁为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案前调解优势,将信访工作、工会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有机结合。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调解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把调解贯穿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强化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4、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力度。我局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准备案件材料、参与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惑。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及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杜绝“告官不见官”现象的出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行政复议案件74件,行政诉讼案件161件次(其中一审94件,二审49件,再审10件,抗诉8件),共计235件次;诉讼前调解58件,调解成功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率达到100%,坚决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较多,行政执法遭遇“执行难”。因我局的行政职权范围包含了工伤认定、工龄认定、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劳动监察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导致我局面临大量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由于我局工伤认定案件数量巨大,但工伤保险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加之部分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导致工伤认定案件调查核实案情存在很大阻碍。

(二)调解员队伍发展不均衡,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还待完善。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系统学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调解员较少,调解员专业能力不足且兼职情况较普遍、流动性较大,调解效率不高。同时,目前全市尚没有建立统一有效的多元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和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争议较大的案件或集体争议案件协调难度大、联动机制不顺畅。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在工伤认定和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和处罚方面程序相对比较规范,但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的办理程序方面还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诉讼隐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细化管理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同时加强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劳动用工氛围。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审核效率,缩短投诉立案时间,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

(三)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共建,聚心聚力保障合法权益。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良好劳动用工氛围。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缩短投诉立案时间,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监控预警,加大“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规范企业用工。发挥调解前置和仲裁兜底作用,提升综合调处、柔性化解能力。紧盯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开展预防化解专项行动,推广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开庭快审、速调速裁办案机制,深化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办理。

(四)加强监控预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督查用人单位及时更新劳动用工信息,投诉举报案件网上办理更规范,运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监控平台归集的劳动用工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预警风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有力规范企业守法用工、快速查处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发出预警,并按照“消化存量、防范增量、一企一策”原则,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坚决避免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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