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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1-00021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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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开展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
银川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3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开展2021年我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本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总要求,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根据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活动,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力促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行全年统一安排、全市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的原则,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树立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切实提高劳动者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
1.时间:2021年1月
2.活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3.活动内容: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岗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帮扶困难群众实现就业。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就创中心、残联
(二)春风行动
1.时间:2021年2-3月
2.活动对象: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
3.活动内容:提供针对性公共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满足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就创中心、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工商联、总工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1.时间:2021年3-6月、9-11月
2.活动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活动内容:依托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模式,开展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及系列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4.牵头单位:市教育局(3-6月),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9-11月)
5.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
1.时间:2021年4月
2.活动对象: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
3.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权益维护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经开区人劳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教育局、工商联、总工会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1.时间:2021年5月16日
2.活动对象:残疾人
3.活动内容: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上门送岗、专场招聘相关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实现就业,助力贫困残疾人就业脱贫。
4.牵头单位:市残联
5.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残联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活动
1.时间:2021年5-7月
2.活动对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
3.活动内容:通过搭建全国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集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4.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5.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1.时间:2021年8-9月
2.活动对象: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高校毕业生
3.活动内容:多渠道开展实名登记,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就创中心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
1.时间:2021年10月17日
2.活动对象:脱贫人口
3.活动内容:通过组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就业扶贫网推广等线上线下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动员其通过就业脱贫致富。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就创中心
(九)金秋招聘月
1.时间:2021年10-11月
2.活动对象: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
3.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开展行业性、专业化的线下线上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促进用人单位招聘用工。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就创中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总工会、工商联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1.时间:2021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2.活动对象: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3.活动内容:组织现场招聘会,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等活动。
4.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5.责任单位:经开区人劳局,各县(市)区就创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全市上下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增加专项活动联合开展部门。要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
(二)完善服务功能。各地要增强公共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增强服务功能,落实服务制度,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同时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宣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的相关内容,树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营造关心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的良好氛围。
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重点突出活动成效以及亮点做法和经验,在活动结束后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银川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文建蕊
电话(传真):6888949
邮箱:ycrs6888896@163.com
银川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