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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09W/2024-00200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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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指南 |
设定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5】4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有关规定。
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申请方式:
1.免申即享。符合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政策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主动服务生成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申请)。
2.线下申请。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年度12月社保费核定单至银川市民大厅3楼C厅就创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7点,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办理地点:
银川市民大厅3楼C厅银川市就创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951-5556784.
收费标准: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