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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09W/2023-00034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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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单位守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从2023年3月至4月期间,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度在银建设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评价内容
对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1.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4.全面执行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全面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
7.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
8.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
9.建设施工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10.建设施工年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备查资料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
11.执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评价方式及工作步骤
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A(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个等级。本次评价工作采取建设施工单位自评和实地审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自查评分阶段(3月13日-3月18日)。各建设施工单位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32号)和《银川市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银人社发〔2018〕38号)文件评价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评分(有附属公司的,应当一并开展自查),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二)审查核实阶段(3月19日-3月25日)。按照评价办法内容和标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管理处,共同对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随机组织执法人员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实地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认定阶段(3月27日-3月31日)。依据建设施工单位自查自评、资料报送、实地复核结果,并结合举报投诉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等情况,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管理处共同进行评价。同时,将初评结果征求银川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总工会、工商联、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综合认定,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四)建档公布阶段(4月3日-4月7日)。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将按规定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及住建信息系统,建立诚信档案,同步在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
(五)评价结果运用。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为建设施工单位树立品牌形象、上市融资、和谐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增减的重要依据,其中,评为A级的建设施工单位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诚信分值100分奖励,并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评为C级的建设施工单位给予扣减诚信分值100-200分不等的惩戒,并相应的调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评价结果推送至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对建设施工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设施工单位加强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各建设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并指定专人报送相关资料(所需资料请登录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nchuan.gov.cn/劳动关系版块下载)。未按要求时限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在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限整改,未按时整改的将立案查处,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的,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实施分类监管。按照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各建设施工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评为A级诚信单位的,减少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在评比表彰活动中开辟“绿色通道”审核直接通过;评为B级基本诚信单位的,适当减少日常执法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在各项评比表彰活动中进行复审,问题整改后通过;评为C级非诚信单位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在各项评选表彰活动中审核不予通过。
联 系 人:杨斌 王恺胜 田宝红
电子邮箱:ycldjc6032599@163.com
联系电话:0951-6090407
地 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60号)
附件:1.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书面审查自查表
2.2023年建设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备查资料
3.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查评分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