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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1-00093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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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名 称: |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银川市2020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第一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20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67万人,比上年增加5.31万人,增长6.86%;比2018年底增加9.8万人,年平均增长6.51%。
1.参保人员构成情况(图1)
(1)按单位类型
企业单位:截至2020年底,企业单位参保人数为48.4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8.55%,比上年增加3.5万人,增加7.8%;比2018年底增加7.15万人,年平均增长8.32%。
其他人员1:截至2020年底,参保人数为34.2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1.45%,比上年增加1.81万人,增长5.58%;比2018年底增加2.65万人,年平均增长4.12%。
(2)按人员类别
职工:截至2020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为67.92万人,占参保人数的82.16%,比上年增加4.6万人,增长7.26%;比2018年底增加8.41万人,年平均增长6.83%。
离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4.7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17.84%,比上年增加0.71万人,增长5.06%;比2018年底增加1.39万人,年平均增长5.07%。
抚养比2: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为4.6。
图1
2.缴费人数情况(图2)
截至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为50.23万人,比上年增加1.99万人,增长4.13%;比2018年底增加5.73万人,年平均增长6.26%。
图2
3.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人数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3373人次,较上年增加73人次,增长2.21%;共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1696人次,较上年增加346人次,增长25.63%。
(二)基金收支情况(图3)
1.基金总体情况
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23.77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下同)。其中,基金总收入60.77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下同),基金总支出63.00亿元(含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下同)。
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基金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0.7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59.58亿元,利息收入0.06亿元,转移收入1.11亿元,其他收入0.02亿元。
(2)基金收支分地区情况。(无)
(3)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63.0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57.25亿元,丧抚待遇支出1.53亿元,转移及其他支出0.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5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55亿元,比上年增加5.39亿元,增长10%;比2018年增加10.61亿元,增长21.68%,年平均增长15.82%。
图3
(4)基金结余情况
2020年,银川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已全部由自治区统一记账管理。截至2020年12月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万元,该结余为专户资金上解后,异地转入的转移收入(于2021年1月上缴至自治区财政专户)。
(三)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情况(图4)。
1.养老金水平
2020年第16次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增养老金175.16元,比上年增加2.79%,比2018年增加3.76元,增长2.19%,年平均增长1.1%,月人均养老金水平3064.78元,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2.企业养老金替代率3。
(1)人均缴费基数情况
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为4048元,比上年减少335元,减少7.64%;比2018年减少32元,年平均减少0.11%。
(2)替代率情况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75.71%,比上年增加9.7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降低了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图4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情况(表5)
截至2020年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增加至7.68万人,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增加至1.73万人,参保人数逐年上涨,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表5.
单位:人
年度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参保人数 | 64658 | 66665 | 68661 | 69628 | 73172 | 76844 |
领待遇人数 | 13700 | 14453 | 16045 | 16330 | 16676 | 17288 |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46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增长13.18%;比2018年增加0.19亿元,年平均增长7.38%。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9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增长15.58%;比2018年增加0.11亿元,年平均增长7.15%。基金支出0.57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增长9.62%;比2018年增加0.08亿元,年平均增长7.87%。
基金收入构成情况(图6)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个人缴费收入0.26亿元,占基金总收入的29.21%;财政补助收入0.56亿元,占基金总收入的62.92%;利息收入0.04亿元,占基金总收入的4.49%;转移及其他收入0.03亿元,占基金总收入的3.37%。
图6
2.基金支出构成情况(图7)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7亿元中,基础养老金支出0.51亿元,占基金总支出的89.47%;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0.05亿元,占基金总支出的8.77%;丧葬抚恤补助支出0.02亿元,占基金总支出的1.93%。
图7
3.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图8)
2020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增长18.93%;比2018年增加0.57亿元,年平均增长18.15%。
图8
第二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根据宁政办规发〔2019〕9号文件规定,全区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故2016年至2019年按基本医保与生育保险合计数与2020年进行对比。
(一)参保情况(图9、表10)
2020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8.75万人,比上年82.68万人增加6.07万人,增长7.34%。
1.参保人员构成情况。
(1)按单位类型。
企业单位:截至2020年底,企业单位参保人数为62.02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70%,比上年增加5.64万人,增长10%。
机关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为17.9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20%,比上年减少0.03万人,降低0.16%。
其他人员4:截至2020年底,参保人数为5.18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10%,比上年增加0.46万人,增长5.48%。
图9
(2)按人员类别。
职工:截至2020年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数为68.45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77.13%,比上年增加5.22万人,增长8.25%。
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为20.3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22.87%,比上年增加0.85万人,增长4.38%。
在职工退休比:2020年在职工退休比为3.37。
表10
职工参保人数情况表 | ||||
单位:万人 | ||||
年度 | 2019 | 2020 | 增加 | 增长率 |
在职 | 632367 | 684547 | 52180 | 8.25% |
生育 | 571793 | 624261 | 52468 | 9.18% |
退休 | 194467 | 202980 | 8513 | 4.38% |
在职退休比 | 3.25 | 3.37 | 0.12 | 3.71% |
合计 | 826834 | 887527 | 60693 | 7.34% |
(二)基金收支情况(表11)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80.34亿元,比上年(74.92亿元)增加5.42亿元,增长7.23%;比2018年(73.34亿元)增加7.00亿元,年平均增长4.66%。
1、基金收入情况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4.20亿元,比上年(44.34亿元)减少0.14亿元,减少0.32%;比2018年(44.60亿元)减少0.4亿元,年平均减少0.45%。
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5.22亿元,占基金收入的57.06%,比上年(28.63亿元)减少3.41亿元,减少11.91%;比2018年(31.32亿元)减少6.1亿元,年平均减少10.27%。
个人账户收入18.98亿元,占基金收入的42.94%,比上年(15.71亿元)增加3.27亿元,增长20.81%;比2018年(13.28亿元)增加5.7亿元,年平均增长19.55%。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42.76亿元,利息收入1.40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96.74%、3.17%。
2、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14亿元,比上年(30.58亿元)增加5.56亿元,增长18.18%;比2018年(28.74亿元)增加7.4亿元,年平均增长12.14%。
统筹基金支出18.91亿元,比上年(15.23亿元)增加3.68亿元,增长24.16%;比2018年(16.29亿元)增加2.62亿元,年平均增长7.74%。
个人账户支出17.23亿元,比上年(15.35亿元)增加1.88亿元,增长12.25%;比2018年(12.45亿元)增加4.78亿元,年平均增长17.64%。
表11
3、基金结存情况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68.16亿元,比上年(61.85亿元)增加6.31亿元,增长10.2%;比2018年(48.45亿元)增加19.71亿元,年平均增长18.61%。结存基金存于各级财政专户。
(三)医疗服务情况
1.享受待遇人次情况。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次为25.5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68万人次,增长7.02%。
2.医疗费用情况。
2020年,次均住院费用11858元,比上年增加569元,增长5.04%,住院率为11.61%,比上年减少2.17%。
3.异地就医情况
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数5412人,比上年减少720人,减少11.74%。
2020年,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总人次8250人次,比上年减少1885人次,减少18.6%。其中,住院人次6112人次,比上年减少19.81%。
2020年,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7479.25万元,比上年减少1697.75万元,减少8.85%。其中住院费用16352.05万元,减少8.8%。异地就医次均住院费用27267元,比上年增加3743元,增长15.91%。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情况(表12)
2020年末,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12.76万人,较上年末增加3.72万人,增长3.41%,基本做到应报尽保。
表12
居民参保人数情况表 单位:万人 | ||||
年度 | 2019 | 2020 | 增加 | 增长率 |
兴庆区 | 252125 | 260113 | 7988 | 3.17% |
金凤区 | 123301 | 126081 | 2780 | 2.25% |
西夏区 | 161278 | 171615 | 10337 | 6.41% |
永宁县 | 188208 | 191327 | 3119 | 1.66% |
贺兰县 | 179733 | 184949 | 5216 | 2.90% |
灵武市 | 173076 | 180239 | 7163 | 4.14% |
宁东 | 12657 | 13226 | 569 | 4.50% |
合计 | 1090378 | 1127550 | 37172 | 3.41% |
参保人员构成情况。
成年人:截至2020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人达到732146人,占参保人数的65%,比上年增加39260万人,增长5.67%。
中小学生儿童:截至2020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人达到392117人,占参保人数的34.78%,比上年增加20753人,增长5.59%。
大学生:截至2020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人达到3287人,占参保人数的0.22%,比上年减少22841人,减少87.42%。
(二)基金收支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图13)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73亿元,比上年(10.28亿元)增加1.45亿元,增长14.10%;比2018年(9.68亿元)增加2.05亿元,年平均10.08%。
其中,个人缴费4.28亿元(占基金收入的36.49%),比上年(3.15亿元)增加1.13亿元,增长35.87%;比2018年(2.94亿元)增加1.34亿元,年平均增长20.66%。财政补助6.01亿元(占基金收入的51.24%),比上年(6.08亿元)减少0.07亿元,减少1.15%;比2018年(5.83亿元)增加0.18亿元,年平均增长1.53%。
各级财政对参保者按照参保人数给予缴费补助。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6.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7亿元,占全部财政补助的79.50%,比上年(4.59亿元)增加0.18亿元,增长3.92%;比2018年(3.86亿元)增加0.91亿元,年平均增长11.16%。自治区级财政补助0.79亿元,占全部财政补助的13.17%,比上年(0.96亿元)减少0.17亿元,减少17.71%;比2018年(1.25亿元)减少0.46亿元,年平均减少20.50%(2019年以前自治区财政补助提前预拨)。市级及市以下财政补助0.44亿元,占全部财政补助的7.33%,比上年(0.53亿元)减少0.09亿元,减少16.98%;比2018年(0.72亿元)减少0.28亿元,年平均减少21.83%(2019年以前市级及市以下财政补助提前预拨)。
图13
2.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12亿元,比上年(9.74亿元)增加1.38亿元,增长14.17%;比2018年(9.27亿元)增加1.85亿元,年平均增长9.52%。
3.基金结存情况(图14)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存3.12亿元,比上年(2.51亿元)增加0.61亿元,增长24.30%;比2018年(1.97亿元)增加1.15亿元,年平均增长25.85%。
图14
(三)医疗服务情况
1.享受待遇人次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586669人次,比上年2826847人次减少240178人次,减少8.5%。其中,享受住院待遇146169人次,比上年减少39640人次,减少21.33%。
2、医疗费用情况
2020年,次均住院费用8711元,比上年增加1028元,增长13.38%;住院率为9.61%,比上年减少2.81%。
3.异地就医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数1945人,比上年减少104人,减少5.08%。异地就医人次2864人次,比上年减少235人次,减少7.58%。其中,住院人次2843人次,比上年减少251人次,减少8.11%。
第三部分 工伤保险
一、参保情况(图15)
截至2020年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61.23万人,比上年增加5.32万人,增长9.51 %。其中,农民工参保16.28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26.59%,比上年增加3.05万人,增长23.06%。
参保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企业单位:参保51.26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83.72%,比上年增加5.54万人,增长12.12%。其中,根据不同行业5的工伤风险程度分,一类风险企业12.19万人,占19.91%;二类风险企业15.33万人,占25.04%;三类风险企业1.98万人,占3.23%;四类风险企业7.36万人,占12.02%;五类风险企业9.56万人,占15.61%;六类风险企业11.46万人,占18.72%。七类风险企业0.97万人,占1.58%;八类风险企业2.38万人,占3.89%。
事业单位:参保6.89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11.25%,比上年减少0.25万人,减少3.5%。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0.37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0.6%,比上年增加0.11万人,增长42.31%。
其他单位6:参保2.71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43%,比上年减少0.07万人,减少2.52%。
图15
二、基金收支情况
(一)基金收入情况
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2亿元,比上年减少1.06亿元,减少48.62%;比2018年减少1.58亿元,年平均减少33.94%。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中,征缴收入1.04亿元,比上年减少1.08亿元,减少50.94%;比2018年减少1.54亿元,年平均减少34.39%。
(二)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3亿元(含上解三项费用等支出2119万元),比上年(含上解三项费用等支出3094万元)增加0.16亿元,增长8.56%;比2018年增加0.27亿元,年平均增长7.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81亿元,比上年增加0.31亿元,增长20.67%;比2018年增加0.33亿元,年平均增长11.01%。
(三)基金结存情况(图16)
2020年,基金累计结存3.17亿元,比上年减少0.91亿元,减少0.6%;比2018年减少0.6亿元,年平均减少7.04%。
图16
三、享受待遇情况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情况
2020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453人,比上年增加133人,增长5.73%;比2018年增加176人,年平均增长3.79%。
享受伤残待遇共计2129人,比上年增加103人,增长5.08%;比2018年增加122人,年平均增长2.99%。其中,无等级工伤职工74人,占3.48%;有伤残等级的职工2055人,占96.52%。在有伤残等级工伤人数中,一至四级伤残233人,占11.34%;五至六级伤残49人,占2.38%;七至十级伤残1773人,占86.28%。
因工死亡(工伤认定为因工死亡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68人,比上年增加17人;比2018年增加17人,年平均增长15.47%。
供养亲属人数256人,比上年增加13人,增长5.35%;比2018年增加37人,年平均增长8.12%。
(二)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1.伤残待遇情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有1451人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上年增加58人,增长4.16%;比2018年减少3人,年平均减少0.1%。当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出68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91万元,增长27.57%;比2018年增加870万元,年平均增长6.97%。
伤残津贴:共有1840人次领取伤残津贴,比上年增加314人次,增长20.58%;比2018年增加319人次,年平均增长9.99%。伤残津贴支出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29.95%;比2018年增加132万元,年平均增长15.11%。
生活护理费:共有1479人次领取生活护理费,比上年增加9人次,增长0.61%;比2018年增加218人次,年平均增长8.3%。生活护理费支出365万元,比上年增加78万元,增长27.18%;比2018年增加104万元,年平均增长18.26%。
辅助器具配置费: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中配置辅助器具的有40人次,比上年增加16人次;比2018年增加4人次,年平均增长5.41%。辅助器具配置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年平均减少1.94%。
2.工亡待遇情况。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4.72万元,比上年增加6.22万元,增长7.92%。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4076元,比上年增加4884元,增长12.46%;比2018年增加7686元,年平均增长10.06%。
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1525元,比上年增加111元,增长7.85%。
3.工伤医疗待遇情况。
门(急)诊和住院待遇共计5564人次,比上年增加591人次,增长11.88%;比2018年减少183人次,年平均减少1.61%。
第四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表17)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1.66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63.57亿元;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25.23亿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5.9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47.26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5.78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03.19亿元。
表17
亿元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收入 | 其中 | 支出 | 累计 | 收入 | 其中 | 支出 | 累计 | 收入 | 其中 | 支出 | 累计 | |
基本医保 | 44.2 | 42.76 | 36.14 | 72.66 | 44.34 | 43.32 | 30.58 | 64.61 | 44.6 | 43.51 | 28.74 | 50.85 |
城乡医保 | 11.73 | 4.28 | 11.12 | 3.12 | 10.28 | 3.15 | 9.74 | 2.51 | 9.68 | 2.94 | 9.27 | 1.97 |
合计 | 55.93 | 47.04 | 47.26 | 75.78 | 54.62 | 46.47 | 40.32 | 67.12 | 54.28 | 46.45 | 38.01 | 52.82 |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家、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各项阶段性减免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实行了减免费政策,政策的实施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征缴收入减少。
二、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情况
2020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6.15亿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专户存款5.25亿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存款1.77亿元。
2020年末,银川市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资产总额75.88亿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专户存款74.58亿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存款0.92亿元。
三、基金监控工作
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一方面通过加强实地稽核及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对企业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核查,协助企业加快转制步伐,变现企业资产缴交社保费,解决企业欠费问题,另一方面开展欠缴企业跟踪管理和定期约谈制度,做好企业清欠工作,堵塞企业因瞒报工资总额而减少保险缴费收入的漏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一、以政策定规则,以规则促落实。积极与国新公司、方达公司对接,提高数据采集质量,通过智能审核平台与协议医疗机构开展违规认定的申诉反馈,促使医疗保险智能监管完全实现网上申诉、违规认定,在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大幅降低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作量。二、及时调整审核规则,减少对门诊大病用药量的监管,加强对有特定支付时间的诊疗项目及药品的监管,保证实现凡是医疗保险《三项目录》中限制支付的监管全覆盖,保障参保患者权益,确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三、做好工伤保险基金大数据监管基础性工作。创新地将工伤保险监管植入到智能审核平台,将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内容、工伤药品、诊疗等继续以规则的形式植入到智能审核系统,可一次性将工伤保险结算支付与职工医疗保险结算支付审核全部推送医疗机构,在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经办与医疗机构的工作量。
1其他人员:指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下同。
2抚养比:指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
3替代率:指人均基本养老金与人均缴费基数之比。
4其他人员:口径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
5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新闻出版业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等;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
6其他单位:指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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