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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09W/2023-00196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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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8号《关于酌情减免劳动密集型困难企业,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滞纳金的提案》的答复 |
范学峰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酌情减免劳动密集型困难企业,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滞纳金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6月9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劳动密集型困难企业出台减免补缴社保滞纳金政策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理顺基金管理体制、健全激励约束,《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完善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3号)文件,第四条工作机制中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第一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牵头管理及统筹协调;制定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性文件,积极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及时开展政策宣传。”第六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责任,负责贯彻落实省级统筹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落实本地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做好社保经办机构和征收机构的经费保障工作,压实征缴责任,充实征缴力量,实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二)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各0.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营业内容行业类别较高确定0.2%—1.9%(例: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属于服务业,工伤类别为二类0.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完善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3号)文件,第四条工作机制中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第四款“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及时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时提供加权计算后的全区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为核定全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及计发退休待遇提供数据支撑。”
(三)养老保险费补缴及滞纳金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完善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87号)文件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将持有法院宣告破产文书或政府相关部门破产文件的民营企业,纳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困难企业和困难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宁社保发〔2013〕60 号)破产企业免收滞纳金范围。
二、对按时缴纳社保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 19%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工伤保险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2022年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共惠及我市参保企业3.7万户,总计受益金额28个亿元。
(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自2022年5月1日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共惠及银川市辖三区参保企业705户,缓缴总金额14244.8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惠及参保企业705户,缓缴金额12337.23万元;失业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惠及参保企业654户,缓缴金额474.70万元;工伤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惠及参保企业644户,缓缴金额1432.95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多途径宣传社保政策。银川市社保中心开展多期企业业务培训班,组织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服务台、微信公众号、网报QQ工作群等平台,多方位宣传社保政策。二是银川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园区、深入企业,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与企业交流、现场宣讲社保政策。三是积极配合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作微信小视频,通过“网事知多少”专栏积极宣传社保政策,方便企业了解政策,助企业纾困解难。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银川市社保中心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将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广泛宣传、下基层等方式,将各项社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帮助更多的参保企业缓解经营成本压力,切实为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
联系单位及电话: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陈 辉 0951-5555123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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