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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09W/2021-00177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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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
银川市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明确2021年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根据《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和《银川市关于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提出2021年工作要点。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依托产业发展拉动增收,引导投资创业多元增收,突出扩大就业带动增收,落实政策措施保障增收,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收入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缩小地区和城乡间不同人群收入差距,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努力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全市城乡居民收入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走在前、作表率。
二、目标任务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2万元以上,增幅达到7%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8万元以上,增幅达到8%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
(三)鼓励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型龙头企业,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以上。
(四)深化“千名干部包千企”计划,年内力争培育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1家以上,规上企业达到387家,培育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
(五)推动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达到700家以上,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得到提升。
(六)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04万人、62.63万人、77.46万人、37.8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
(七)实施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90%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大于85%,培育农村领军创业人才200人以上。
(八)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成一二三产业融合核心示范区20个,产业强镇10个,示范村(点)50个,新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各20家。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产业拉动增收。2021年争取减税降费59亿元,减免电费5.2亿元左右,降低实体经济成本50.9亿元以上,大幅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推动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育国家高新企业和自治区科技型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以科技型企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促进生产服务、流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社会服务、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二)扩大就业促进增收。建立完善就业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和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出台就业工作问责约谈办法,培育和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并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畴,对区内跨县(市)就业的每人给予200元、跨省(区)就业的每人给予8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推动“人才+产业”行动,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培养高精尖缺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300名以上,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200名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0个以上,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开展技能护航行动,围绕重点产业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培育创业实体3000个以上,创造新岗位6600个,年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提高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等级鉴定通过率,实现“持证上岗、以证养薪、以证增薪”。
(三)鼓励创业带动增收。积极搭建创业就业载体,年度新培育和争创区市两级创业孵化平台或众创空间不少于7家,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平台,加大创业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完善和提升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功能;加强内引外联,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银川市青年创业大赛、网络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活动,培育一大批优质小微企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城乡失业人群实施自主创业,大胆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业技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离岗创办经济实体,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扩规提质,全年新增创业人数和新创造就业岗位同比显著增加,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创业者经营性收入和劳动者工资性增收。
(四)落实政策保障增收。开展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事业单位工资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乡镇补贴、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等工资性、补贴性收入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年内发布行业工资市场指导价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政策,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协同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帮扶、社会关怀工作,促进政策性转移收入措施的配套和落地。年内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00个,各县(市)区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0个,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和落实劳动者工资性收入。
(五)投资融资多元增收。积极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行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试点,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信托投资、证券经纪、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联合投资建设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引导监督金融机构定期发布优秀投资项目名录。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和城乡居民经营性增收渠道。
(六)振兴乡村重点增收。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立足现有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年内引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6家以上,启动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研究立项工作,支持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年内培育农村领军创业人才200人以上,新培育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电商服务站示范点12个以上,新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各6家以上。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引导农村各类产权入场规范交易,创新“公司+村集体+农户+基地”等利益联结模式,完善“村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监委会”的管理运营机制,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以项目实施盘活村级存量资产,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委、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指标体系、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和农村居民收入提升工作机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工作会议、信息宣传、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督查考核等运行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体制。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开展。
(二)定期监测分析。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定期监测,建立统计分析和数据调查采集和数据报表制度,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各级统计、调查等部门(单位)要加强电子化居民收入调查统计,提高记账户电子记账质量。
(三)严格督查考核。制定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将居民收入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建立监测与考核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逐月监测、按季度汇总分析。通过经常性监测、不定期督查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浓厚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