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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040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4-07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4-0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

2017年4月是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银川建设,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共平安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银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合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银政法发〔2016〕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

      动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平安银川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银川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共平安的浓厚氛围。根据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以“普及治安防范常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为主题,大力宣传治安防范常识,开展公共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成员增强防控公共安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打造平安银川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5日至4月7日)。按照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制定辖区和部门宣传活动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8日至4月21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辖区集中宣传日活动和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活动。

(三)宣传总结阶段(4月22日至4月25日)。各分局对辖区开展第27个“政法综合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三、宣传重点内容

宣传活动中,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平安银川会议精神。

(二)大力宣传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常识。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四、宣传形式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学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

(二)参加“治安防范常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图片、材料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及食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常识宣传 。综合稽查大队和政策法规科参加市本级的宣传,各分局参加各辖区组织的集中宣传。

(三)组织一次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活动。各分局采取知识讲座、现场答疑、信息提示等贴近群众的形式走进社区,宣传金融风险知识,教育居民远离非法集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把“政法综合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进社区宣传活动。

(二)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集中宣传和进社区活动,并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各单位还要积极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做好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

(三)强化宣传效果。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求声势,在宣传效果上求实效,强化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确保宣传活动达到推进平安建设、政法综治工作的目的。

(四)及时总结。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宣传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在宣传月结束后,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突出宣传活动亮点,形成文字材料,于4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和见证性材料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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