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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040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4-11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7-04-11
名 称:关于启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专用章的通知

关于启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专用章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决抽检系统用章建议的函》(宁食药监函〔2017〕60号)的要求,市局刻制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专用章”,现就印章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7年4月11日。

二、管理

印章由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统一管理,凡涉及食品药品抽样的文书(抽样单、样品封条等)均应统一使用“抽样专用章”印签,原使用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抽样文书作废。各单位应按执法文书管理规定,将已用印的空白文书清理登记后,移交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统一销毁。

三、印模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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