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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0405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4-12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7〕19号)要求,为了全面掌握我局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我局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局决定近期对各分局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4月18日至4月28日进行督查;5月2日至5月5日督查组整理总结督查情况,准备好通报会议工作。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宋英花

成员:质量监管科黄海泉、监察室吕恒梅、市局办公室谢钢、政策法规科赵培元

三、督查内容

各分局在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中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各分局汇报;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对煤质抽检不合格后处理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形成书面材料。本次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督查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扎实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理归纳,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工作报告,5月上旬召开督查工作通报会。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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