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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40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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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12 |
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7-04-12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 |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7〕19号)要求,为了全面掌握我局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我局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局决定近期对各分局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4月18日至4月28日进行督查;5月2日至5月5日督查组整理总结督查情况,准备好通报会议工作。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宋英花
成员:质量监管科黄海泉、监察室吕恒梅、市局办公室谢钢、政策法规科赵培元
三、督查内容
各分局在2016-2017年冬季煤炭质量防控工作中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各分局汇报;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对煤质抽检不合格后处理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形成书面材料。本次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督查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扎实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理归纳,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工作报告,5月上旬召开督查工作通报会。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