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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053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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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04 |
责任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发布日期: | 2017-05-04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现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3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2015、2016年电梯安全监管隐患台账进行梳理,一是对其中仍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电梯,要明确整改的时限、责任人,依托辖区政府,加大整治力度,逐台整改销号;二是对台账中的问题电梯进行“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电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防止原有问题死灰复燃,督促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2017年下半年各项重点活动、重要会议较多的实际情况,督促辖区各宾馆、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大型餐饮单位、商场从5月份开始,结合日常自行检查工作,在维保单位协助下,每月开展一次电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送排查整治情况,各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抽查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自治区质监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局2017年特种设备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电梯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组织辖区各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等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协调各电梯使用单位支持系统建设、纳入平台管理。
四、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检验机构反馈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隐患的分析、研判,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针对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市局将结合每季度工作考核,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于6月、9月、12月25日前将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局特设科。
附件:1、2017年电梯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梯安全监管
工作的通知(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1:
2017年电梯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攻坚战中问题建档电梯仍未完成整改数量(电梯安全攻坚的基本数)A |
(台) |
已完成整改数量B |
(台) |
正在整改中数量C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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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封停数量D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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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挂牌督办数量E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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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新发现问题电梯F |
(台) |
已完成整改数量G |
(台) |
正在整改中数量H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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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封停数量I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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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市(州、盟、区)数J |
(个) |
是否开通应急处置专用号码 |
□是 □否 |
号码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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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覆盖电梯数量K |
(台) |
是否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式 |
□是 □否 |
继续挂牌督办电梯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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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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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式的主要形势 |
□月度 □季度 □半年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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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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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系统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可另附页): |
注:1.此表为季度报表,累计数据截至每月末;
2.数据关系: A=B+C+D+E; F=G+H+I;
3.在□对应内容处打“√”
4.本表请各市局与每季度末,以电子邮件报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处,
5.邮箱:yctsk5069573@163.com 联系人:张芳 电话:0951-50695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