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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1476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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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24 |
责任部门: | 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局、商务局、体育旅游局、邮政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工商办字〔2017〕79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作用,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商务局、体育旅游局、邮政管理局决定于7月至11月,联合开展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现将《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银川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工商办字〔2017〕79号)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商务局、体育旅游局、邮政管理局决定于7月至11月,联合开展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总体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农资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检,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执法,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对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大对重点网站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三)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行为。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大数据分析作用,对证据进行固定和提取,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完善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其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配合执法工作开展。
(四)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以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左 弘
副 组 长: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代晓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彭安民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皓
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跃文
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伟宁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林 骏
银川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 伟
成员单位: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银川市邮政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彭安民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职责分工。
1.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摸清网络市场主体底数。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和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针对网络市场特点,加强品牌保护,精准打击网站、网店等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垄断、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行为。推进红盾质量维权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依法公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严格自律管理,筑牢防范违法防线。综合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功能,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以服装鞋帽、家具、电线电缆、家电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产品,以“双十一”为重点时段,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的经营者。
2.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相关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督促推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反炒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各有关部门,依法对炒信行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落实《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强化银川市网络交易平台规范价格行为的主体责任,通过点对点约谈、“回头看”、深入企业帮助指导等方式,督促平台加强内控价格管理。
4.银川市公安局。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网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网上违法信息。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积极推送案件线索,严厉查处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的网络催债服务。开展网上“治安乱点”专项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进行挂牌整治。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5.银川市商务局。发挥银川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督办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根据互联网领域竞争的新特点,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6.银川市体育旅游局。承担规范银川旅游市场秩序,以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在线旅游产品监管。
7.银川市邮政管理局。加强邮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协议客户资格审查。完善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定指标。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四、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各部门就开展银川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11月中旬)。各部门要按照具体职责分工,分领域牵头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9月-11月)。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整体部署,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加大监测、抽检、监管、执法、维权等经费保障,加强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督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探索创新,提高监管效能。要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合理确定专项行动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要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开展监测抽检、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的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信用体系,推动协同共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将涉网企业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行政指导。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鼓励消费者开展网络监督评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措施和阶段性进展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抓住关键节点单独或联合组织网络经营主体座谈、约谈,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违法典型案例,深化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各部门将本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请于7月3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请于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违法典型案例(3件以上,附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含说明)分别上报各自上级主管机关,并抄报、抄送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
联系人:张利群 电话:4109150
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236号
2.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科
联系人:杨建龙 电 话:6888466
邮 箱:ycwx1125@163.com
3.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信用办
联系人:马 珍 电 话:6888133
邮 箱:ycsxyjsbgs@163.com
4.银川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联系人:苏 伟 电 话:6915620
邮 箱:33693304@qq.com
5.银川市商务局市场处
联系人:尤 蕊 电 话:6889234
邮 箱:366817390@qq.com
6.银川市体育旅游局旅游执法支队
联系人:沈 勇 电 话:6715131
邮 箱:13309592712@163.com
7.银川市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孙 璐 电 话:5085242
邮 箱:774501117@qq.com
附件2:
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1
(市场监管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
网上检查网站、网店(个次) |
| |
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个次) |
| |
删除违法商品信息(条) |
| |
责令整改网站(个次) |
| |
已提请关闭网站(个次) |
| |
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个次) |
| |
查处网络 违法案件 件 | 按照主要违法问题分类 | 数 量 |
网络商标侵权违法案件(件) |
| |
网络销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件) |
| |
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件) |
| |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件) |
| |
互联网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件) |
| |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件) |
| |
网络传销案件(件) |
| |
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案件(件) |
| |
合同违法违规案件(件) |
| |
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件) |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件) |
| |
罚没款(万元) |
|
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2
(市场监管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
检查生产加工单位(家) |
| |
查处违法案件 起 | 按照主要违法问题分类 | 数 量 |
无证生产 |
| |
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 |
产品标识不合格 |
| |
安全性指标不合格 |
| |
使用性能达不到要求 |
| |
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件) |
| |
查获货值(万元) |
| |
罚没款(万元) |
| |
移送公安机关(起) |
| |
督促电商平台下架产品(批) |
|
说明:此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质检部门法律法规违法案件作为统计对象。
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3
(邮政管理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全国邮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次) |
|
检查单位(家次) |
|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次) |
|
作出行政处罚(件)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