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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147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7-25
责任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发布日期:2017-07-25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工作查实施方案

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725

附件1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34号)精神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自查自改与巡查整改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强化风险管控、强化重点监管、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打击惩处,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 “打非治违”、“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中,彻底排查治理一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关停取缔一批非法设备,严惩一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为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2017中阿博览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银川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有序、高效开展,成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统一部署有关行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分局贯彻落实情况。

  长:左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孙晓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维琪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副所长

王建新  宁夏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副所长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科长

方国贤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和特种

设备稽查大队队长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买锦路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一分局局长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二分局局长

郎随永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局长

樊荣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分局局长

    宁夏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检验一科科长

姜国进  宁夏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检验三科科长

赵福国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锅炉检验一室主任

王文达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检验一室主任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检验二室主任

朱继红  宁夏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移动式压力容

器检验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办公室主任孙晓明(兼),成员为张磊、张芳、孙龙、孙翔宇、包华、石纪平、吴生宝、刘军、王玉贤、路玲、胡娟、何理臻。

三、检查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宾馆、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查;两年内有效举报投诉两次以上及被处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经检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较为薄弱的使用单位。

(二)内容。

1.大检查要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相结合,与高温天气和汛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辖区特种设备监管重点相结合。

2.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视组转办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完善执行情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4.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改造行为以及是否存在非法使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是否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在用特种设备的试运行安全检查、定期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员工安全教育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的情况;是否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开始至10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5日)。

1.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针对近期市局安排部署的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视组转办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及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方案和辖区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持续动态的自查自改。

2.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并于2017810日前将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5日至95日)。

1.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在本次大检查工作中,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及市局安排部署的“打非治非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汛期、暑期极端恶劣天气多发等因素特点,并对照本次大检查的要求,科学制定检查计划。要体现问题导向,实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与连贯统一,确保各项工作善始善终。

2.本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的检查内容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见附件2)对重点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要严格执法,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关停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等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市局,符合条件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加强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于828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市局特设科。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5日至1020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查找漏洞,弥补死角,同时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检查,以及对停产整顿、关停取缔使用单位的跟踪复查,确保大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取得实效;市局特设科要结合重大活动保障、第三季度工作考核等时机,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协调检验机构,做好对大检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及指导服务工作。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认真分析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2017928日前书面报送市局特设科。同时系统总结大检查工作的经验成果,做好工作收尾,收集汇总各项工作见证材料,形成总结报告,做好银川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大检查综合考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1022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局特设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同时加强与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作用,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自查,落实责任。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将大检查工作的要求传达到各相关企业,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担负起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负总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送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一是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根据辖区设备风险状况,行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确定大检查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时复查,对严重危及安全或企业拒绝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止设备运行或停产、停业整顿,必要时报当地政府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等各级稽查机构,在及时办理监管科室移交案件的同时,要主动出击,查找案源,要严厉查处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结合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工作、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至少对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引导全社会积极与、支持大检查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并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单位安全管理

机构及制度

1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2-2),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 MPa锅炉的;(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Ш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6)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单位安全管理

机构及制度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3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且作出记录。

设备档案

4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注2-4)、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使用地保存2.5(1)(2)(5)(6)(7)(8)(9)规定的资料和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便备查。

单位安全管理

设备档案

5

所抽查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应当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设备使用标志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之内。

6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1、经常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法律对维护保养单位有专门资质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鼓励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化、社会化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2、定期自行检查: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自行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压力容器分为月检、年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为每日投用前的试运行检查、月检、年检;压力管道为年度检查;电梯为日检查)

3、试运行安全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的试运行检查和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且作出记录。

人员档案

7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应当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考试合格项目栏或复审记录栏所注明的有效期内。

8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记录应载明培训的时间、内容、以及培训人员的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锅炉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

检验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3

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4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

5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运行情况

6

水位、压力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7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水(介)质

处理

8

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3——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压力容器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检验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3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

4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年度检查情况

5

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查看该台设备的年度检查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4——压力管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压力管道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检验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3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

4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运行情况

5

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年度检查

6

是否开展年度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5——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电梯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记

2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

3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安全装置

4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5

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6

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

8

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维保情况

9

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10

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6——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起重机械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吨位标识

安全装置

4

运行警示铃、紧急停止开关是否有效

维保状况

5

抽查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7——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客运索道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进站口是否设乘客安全注意事项,站台是否按规定设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4

吊篮、吊箱内是否有安全说明

安全装置

5

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是否能保持通讯可靠;沿线广播是否可以及时通知乘客应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

6

是否有应急救援装备

运行情况

7

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8——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大型游乐设施

作业

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

安全

装置

4

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5

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

运行

情况

6

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厂)内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

3

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装置

3

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4

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是否有效

5

倒车镜是否完好

 

运行情况

6

抽查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表10——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充装

许可

资格

1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

是否超范围充装

作业

人员

3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质量安全管理

4

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

设备

条件

5

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充装气瓶要求

6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7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8

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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