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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3117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8-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发布日期:2017-08-01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7〕93号)转发给你们,请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并于8月3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局特设科,请按以下时限报送自治区安办《通知》中要求的内容:

一、工作情况

(一)8月27日前报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

(二)9月24日前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10月22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

二、工作信息

按自治区安委办《通知》要求报送。

三、统计报表

从8月份开始,于每月27日、6日、16日前填报自治区安委办《通知》中的附件,如遇节假日,于节假日前完成报送。统计表需盖章传真。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5069573

传  真:4108119   邮    箱:yctsk5069573@163.com

 

附件: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

报送工作的通知(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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