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
现将《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过微信等方式,立即将《通知》要求重点传达到辖区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公共场所、旅游场所、露天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企业根据设备运行特点,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资料的要求,做好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气象条件下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合2017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防暑降温、防雷防汛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局特设科,协调检验机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三、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要及时收集高温汛期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信息,有效控制和正确处理特种设备舆情,妥善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辖区政府和市局。
附件: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
全预警的通知(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