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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311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8-07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发布日期:2017-08-0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

现将《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过微信等方式,立即将《通知》要求重点传达到辖区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公共场所、旅游场所、露天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企业根据设备运行特点,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资料的要求,做好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气象条件下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合2017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防暑降温、防雷防汛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局特设科,协调检验机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三、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要及时收集高温汛期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信息,有效控制和正确处理特种设备舆情,妥善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辖区政府和市局。

 

附件: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

全预警的通知(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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