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制售有害牛百叶(毛肚)特大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市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食药局《关于开展牛百叶等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函〔2017〕230号)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牛百叶等产品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29日至10月10日。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1.以小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海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市为重点场所,以牛百叶、鸭血、黄喉、牛筋等动物副产品和海参、鱿鱼、小龙虾等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等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对风险隐患较大的海产品批发市场、水产摊贩加大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销售腐败变质牛百叶等产品。
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科,各县(市)、分局
2.加强对火锅店、海鲜餐厅等风险隐患较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在牛百叶等产品中非法添加氢氧化钠、双氧水等,在海参、鸭血中非法添加甲醛等,在小龙虾清洗中非法使用“洗虾粉”,是否食用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存在异味或韧性易脆等感官性状异常的牛百叶等产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添加,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或质量不合格的动物副产品和水产品,确保购进的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流向可溯、问题可查。
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县(市)、分局
3.加强牛百叶、黄喉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着力排查整治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牛百叶、黄喉等动物副产品的行为,检查获证小作坊是否使用双氧水、氢氧化钠等化学物品对牛百叶、黄喉等肉制品进行浸泡加工,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是否为食品级,查看牛百叶、黄喉肉制品是否存在感官性异常。
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科,各县(市)、分局
(二)强化抽检检测。
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大对牛百叶、鸭血、小龙虾、海参等动物副产品和水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对筛查出的可疑产品,下架封存并立即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追根溯源,迅速进行后处理。各分局分别快检20批次,主要对双氧水、氢氧化钠等非食用物质进行检测,对经二次快检不合格样品及时进行处置。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快速检测问题较多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监测,及时发现系统性、苗头性问题,有效掌握食品安全状况,消除风险隐患。
责任部门:快检中心,各分局
(三)强化案件查处。
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牛百叶等产品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对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违法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深入追查涉案食品源头和销售流向,控制涉案食品风险,切实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有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食品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局、各责任部门于10月8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上报市局食品流通科。
联系电话:0951—4117315 邮箱:sp4117315@163.com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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