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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540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8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 发布日期: | 2017-11-28 |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
作方案
2.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
3.银川市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活动(事前、事后)
备案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根据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7〕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开展普法工作的实际,现就我局普法责任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普法职责任务,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为打造“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以严格执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各责任主体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突出执法队伍,抓好普通工作人员,着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全民普法,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宪法、常用法律、新颁布法律和地方法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普法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促进发展繁荣、社会稳定。学习宣传自治区和银川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扎实开展社会普法。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职能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等,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将法治元素注入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等,着力培育法治信仰。坚持普治并举,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采取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时政法律类图书,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展览、法治讲座等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四)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探索有效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和消费维权案例。对社会关注度高、牵扯面广、影响重大的案例,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五)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根据自身普法责任和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增派人员进入银川市普法讲师团,开展市场监管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和主题报告等活动。充分利用银川市志愿者平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普法志愿者活动,推进普法志愿服务工作。
(六)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进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设施和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富有地域特色、物质与精神互动、数量与质量并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治理之中。
(七)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执法工程。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工作制度
(一)落实“两个责任”。普法主体责任。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落实好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普法督导责任。市局普法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落实普法督导责任,确保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定期对普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采取问题倒逼方式,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两个备案”。工作计划备案(事前备案)。各普法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系统管理的原则,结合法治宣传重点任务和职能职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每年2月底前报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完成情况备案(事后备案)。各普法责任主体要建立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并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总结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实施“两个公告”。重点任务公告。充分利用宣传栏、单位网站等将涉及本单位执法、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告,并根据立、改、废及时更新公告内容,做好重点任务公告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公告。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工作质量。各普法责任主体要及时按各自职能梳理、归集履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主题宣传形式多样,创造新经验、新亮点、新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3日内向市局政策法规科报送信息。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2: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宣传重点 | 责任单位 |
1 | 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高干部法治观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管、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 各分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
2 |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 | 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八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 | 各分局、监察室 |
3 | 宣传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 结合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行政执法和监管能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 各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食品安全稽查大队 |
4 | 宣传商事登记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 | 积极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宣传培训工作。 | 各分局、个体企业监管科、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 |
5 |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 各分局、消保科、举报投诉中心、各稽查大队 |
6 | 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建设。 |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新修订的《商标法》、《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倡导经营者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 各分局、商广科、质管科、标准化科、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 |
7 | 宣传合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深入开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 | 各分局、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综合稽查大队 |
8 | 宣传药品和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 | 以医疗器械规范化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为依托,宣传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提升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 各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
9 | 宣传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 | 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宣传《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 各分局、直销和打击传销科、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 |
10 | 宣传广告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 结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大力开展新修订的《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 各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 |
11 | 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 | 利用“5.25国际爱肤日”,宣传讲解了化妆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在使用化妆品的自我保护能力。 | 各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
12 | 宣传计量法律法规 | 利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计量法律法规,促进企业重视计量、百姓了解计量、社会关注计量。开展计量进社区、进学校。 | 各分局、计量与认证监管科、综合稽查大队 |
13 | 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 结合产品质量整治、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质量宣传月,提高企业质量意识。 | 各分局、质量监管科、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
14 | 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 | 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增强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安全观念。 | 各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
附件3:
银川市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单位名称: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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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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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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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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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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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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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情况 | (一张全景正面照) | ||
附件4: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活动(事前、事后)备案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活动方式 | 实施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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