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645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
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2.重点任务分工列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依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质监局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体能力和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强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提升特种设备生产质量水平;推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促使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严格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2.坚持依法监管。完善电子监管等特种设备监管手段,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特种设备行政监管方式,推进规范执法;强化特种设备法制理念,强化安全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推进公正执法。
3.坚持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发挥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统筹社会特种设备资源,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坚持循序渐进。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基本思路,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更加成熟,监管手段更加健全,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更加完善。到2030年,建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部门依法监管、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安全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力争安全与节能工作达到发达地区水平。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各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界限和权利义务,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鼓励特种设备企业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合同安全管理制度,支持建立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使用单位提供专业化的安全咨询管理服务。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鼓励其参与安全管理。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2.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进一步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厘清市、县、所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县(市、区)、乡(镇)基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一岗双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法制科,人事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3.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向当地政府通报考核结果,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领导责任;银川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约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推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人事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4.严格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权力、责任和执法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倒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事故管理,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监察室
(二)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依法治理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证后监管。按照强化监管与“放管服”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监管职责。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6.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估执法效果,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依法追究失职渎职等行政行为。
牵头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监察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7.加强重点领域设备安全监管。将高风险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设备作为监管重点,对低风险设备逐步实现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监管模式。以电梯、气瓶为主要产品,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评价体系。完善气瓶电子标签管理,提升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监管水平。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8.着力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继续推进完善基于风险的企业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约谈、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动态监管和现场监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设备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法制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三)完善特种设备科学监管体系
9.完善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工作效率。加强数据信息挖掘利用,为风险监控提供有效信息,提升动态监管水平和效能。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10.构建风险管理体系。重点围绕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的事故风险、管理风险和队伍风险,及时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和行业潜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各类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指导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根据各行业特点,督促企业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建立特种设备专业应急处置队伍。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市局办公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11.探索推进购买技术服务改革。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共救援力量,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探索购买技术服务和应急救援保障。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特设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做好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任务牵头单位或部门应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各部门应定期总结、评估方案推进实施情况,及时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各项任务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特种设备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特种设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监察能力提升培训,努力建立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安全监察队伍。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鼓励企业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发布安全信息。积极参加“3·15”、“安全生产月”、“质量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各类协会、特检机构、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活动。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各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界限和权利义务,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鼓励特种设备企业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合同安全管理制度,支持建立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使用单位提供专业化的安全咨询管理服务。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鼓励其参与安全管理。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 2019 |
2 | 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进一步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厘清市、县、所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落实县(市、区)、乡(镇)基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一岗双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法制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 2018 |
3 |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向当地政府通报考核结果,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领导责任;银川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约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推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人事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 2018 |
4 | 严格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权力、责任和执法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倒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管理。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监察室 |
2018 |
5 |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证后监管。按照强化监管与“放管服”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监管职责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 2019 |
6 |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估执法效果,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依法追究失职渎职等行政行为。 | 牵头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 2018 |
7 | 加强重点领域设备安全监管。将高风险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设备作为监管重点,对低风险设备逐步实现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监管模式。以电梯、气瓶为主要产品,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评价体系。完善气瓶电子标签管理,提升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监管水平。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 2020 |
8 | 着力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继续推进完善基于风险的企业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约谈、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动态监管和现场监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设备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法制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 2019 |
9 | 完善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做到对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工作效率。加强数据信息挖掘利用,为风险监控提供有效信息,提升动态监管水平和效能。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 2019 |
10 | 构建风险管理体系。重点围绕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的事故风险、管理风险和队伍风险,及时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和行业潜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各类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指导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根据各行业特点,分级建立特种设备专业应急处置队伍。 | 牵头部门:特设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 2019 |
11 | 探索推进购买技术服务改革。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共救援力量,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探索购买技术服务和应急救援保障。 |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特设科 | 2019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