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17〕205号)和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类场所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银公消〔2017〕178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市场类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春季节性火灾防控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市场内:
1.是否依法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备案没有进行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通过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并明显、完好。
3.是否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并完好运行;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4.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并持证上岗;是否实行每班不少于两人的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5.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落实《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7.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电气焊操作等现象。
8.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人员住宿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9.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局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市场内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2.各级市场监管员要强化对各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尤其集贸市场要结合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认真做好对集贸市场火灾防控拉网式大检查,要求每月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工作要建立书式资料,要留痕有记录,在检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发现问题,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预防和减少市场火灾的发生。
3.各分局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2月20日前向市局市场网络科报送专项检查情况小结。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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