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记录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记录工作规范
2.会议记录格式
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记录查阅登记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记录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会议记录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党政会议包括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其他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会议记录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会议记录是以书面形式记录会议的组织、进程、研究与讨论的议题、报告与发言的主要内容和议定的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四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党政会议记录工作。
第五条 党政会议记录的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名称、会议的组织情况、会议议题、会议记录正文、会议结尾五部分组成。
(一)会议名称:召开会议单位名称+会议次数+会议名称,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XX年第X次会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年第X次局长办公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情况: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列席人姓名及职务;缺席人姓名及缺席事由;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与职务。
(三)会议议题:需要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列明汇报单位、汇报人员、参会人员。
(四)会议记录正文:会议的议题、讨论发言、形成的决
议、会议进行情况等。
(五)会议结尾:在会议内容后面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本次会议结束”字样。
第六条 党政会议记录应使用统一会议本,党组会议记录本为红色,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为蓝色,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七条 党政会议的记录由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业务、具备文字记录整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记录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做好记录,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记录人员由办公室选派,同时确定B岗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换。
第八条 党政会议记录要求。
(一)记录内容要求。会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反映会议内容和过程,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
(二)记录格式要求。每个议题另起一行,明确标注议题序号及名称;记录与会者发言,要另行空两格,写发言者姓名(不可只写姓或名)。
(三)记录书写要求。会议记录应使用蓝色、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进行记录;记录字迹工整,易于辨认,不得使用非规范化汉字和简称。
第九条 会议记录的审查。会议记录形成后,办公室负责
人要对其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审查把关,经局长签字确认印发。
第十条 会议记录的归档。会议记录一般应于次年二月底前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 会议记录的查阅、使用。因工作需要,须使用党政会议记录的,应填写《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记录查阅登记表》,经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审后方可使用;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签审后方可使用。坚持“谁使用,谁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会 议 记 录 格 式
会议名称: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XX年第X次会议”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地点:市局XX楼会议室
出席人:
列席人:
缺席人: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议题:
发言记录:
决 议:(一个议题一个决议)
结尾:本次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