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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3-0009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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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生集体供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
(一)国家和自治区直属驻银高等教育院校食堂;
(二)银川市范围内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堂;
(三)银川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食堂;
(四)银川市范围内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五)银川市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小便利店、小餐饮店。
三、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一)重点检查许可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1.查看各学校和机构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照,许可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严格按照发证条件从事经营活动,有无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加工布局的情况。
(二)重点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到位
2.查看是否在开学前对后厨进行彻底清理打扫,有无过期和腐烂变质的食品,存在有卫生死角未清理。
3.检查是否建立了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校长(园长)陪餐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以及培训考核情况。
4.查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冰机等)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害生物防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安全保卫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记录是否齐全。
5.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引入“4D”、“5常”、“6T”等先进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校园食堂清洁厨房建设。
6.督促学校严把校外供餐单位的准入条件,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单位需要通过HACCP或ISO22000等体系认证。
7.查看食品质量安全投入有关证明(如用于风险管控的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追溯体系建设,质量体
系认证等内容)。
(三)重点检查加工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8.查看学校是否推行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要求票据齐全且学校盖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原料的贮存管理情况。
9.查看学校各操作间布局和工艺流程是否合理,重点查看是否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专用操作区且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间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正常运转、从业人员是否穿戴专用工作服、佩戴口罩,温控、消毒、冷藏、冷冻、留样等设备能否满足实际需求。
10.查看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工用具及贮存是否做到色标管理,是否做到荤素分开,盛装半成品、成品的盛器是否从颜色或形状上进行了区分,食品盛放是否加盖或覆膜。
11.查看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五专”要求,记录是否规范。
12.检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设置专用的分餐间(专间),配送的食品是否在包装、容器或配送箱上标注集体配餐单位信息,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严禁为师生供应隔餐食品。
(四)重点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否到位
13.查看新开办学校是否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各学校已安装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同时检查各供餐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每天将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人员健康证等相关信息录入“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查看能否通过扫码正常查看食堂的实时操作视频,鼓励社会公众和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五)重点检查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14.查看学校是否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营养教育和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是否运用宣传栏、黑板报、LED屏、条幅等载体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
15.是否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诚信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六)重点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
16.查看校内及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许可证照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治,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人员操作是否规范,看有无经营“三无”食品、有可疑质量问题的辣条、五毛钱食品等。有无经营包装标识含有宣传暴力、淫秽色情等的玩具和食品。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七)续强化校园健康饮食宣传引导。
17.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创建学校健康食堂。
18.督促各学校食堂积极购买第三方食品安全责任险。
(八)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9.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置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中的减损管理。要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践行“光盘行动”。指导学校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各局要紧扣目标任务,督促各学校、托幼机构、小饭桌、培训机构及集体配餐单位扎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于3月1日-15日期间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专项检查,牢筑安全防线。各局要对照上述八项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凡存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法〔2018〕12号)规定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认真总结提升,巩固整治成果。请各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1-3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ycsgcyk@163.com);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将本地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教育局(邮箱:jyj_jy2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高瑞楠 0951-4080503
银川市教育局 许 阳 0951-6888722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23年春季获证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统计表
3.2023年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目 | 数量 | ||
一、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
基本情况 | 其中: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
辖区内持证幼儿园食堂数(家) | |||
实施4D、5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 |||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 | |||
二、辖区内持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 |||
供应的学校数(个) | |||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 |||
督促整改 情况 |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情况 | 监督检查数(户次) |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 |||
罚没金额(万元) | |||
吊销许可证(家)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 |||
刑事立案数(起) |
注:表中“基本情况”包括高校、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
附件2:
2023年春季获证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经营地址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负责人 姓名 | 备注 |
附件3:
2023年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 别 | 单位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食品经营户 | 户 | |
取缔无证照经营户 | 户 | |
查获“三无”食品 | 公斤 | |
查获假冒伪劣食品 | 公斤 | |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 件 | |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值 | 万元 |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 件 |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