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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3-0009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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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和《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和《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2.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新闻宣传工
作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银川“铁拳”品牌。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宁市监发〔2023〕149号)文件要求,结合“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全局“一条主线、两大创建、三大突破、四大安全、五大提升”的总体思路,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查办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全市14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其中第一至八项为总局“规定动作”,第九至十三项为区厅“规定动作”,第十四项为市局“自选动作”):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牵头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假冒伪劣化肥
牵头部门:质量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
牵头部门: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牵头部门:广告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牵头部门:质量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等特种设备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牵头部门:网络交易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牵头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科、广告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牵头部门: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餐饮浪费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餐饮安全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
牵头部门:广告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涉疫物资质量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质量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加油站计量作弊和油品质量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质量监管科、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粽子、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
牵头部门: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增加案件查办重点,统筹“铁拳”行动与专项执法任务,确保“铁拳”精准发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三、任务分工
市局综合执法稽查科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任务计划及推动实施工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局重大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类公共媒体及市场监管厅网站、抖音账号等多种形式对“铁拳”行动进行立体式宣传;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信息、典型案例和工作总结。
市局政策法规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案件查办中的法律适用。
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推进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工作衔接,加强对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月至少在微信公众号或市局官网等媒介上发布1篇信息。
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要紧盯14类重点行动方向,有目标,有计划的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做到重点领域执法全覆盖,特别是按照“双创”测评的标准,要确保今年食品类有挂牌督办案件和处罚到人的案件。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宽”“严”相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把握好时度效,推进分类、梯次、精准执法。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利用网监部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对违法信息的梳理研判,发挥12315平台作用,多方汇集违法线索,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甄别、挖掘和精准打击能力。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促进违法线索和办案信息共享,围绕案件查办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抽检等行动,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强化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加强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坚持“打”“宣”并重,形成有力震慑效应。坚持“打”“宣”并重,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充分利用省市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载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对“铁拳”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接地气、近距离、有特色的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案件查办流程,全程闭环检验成效。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加强案件线索全链条闭环管理,提高案件线索精准处置水平,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案源共享的案件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式”案源管理、“派单式”分办制度和“服务式”执法办案等工作规程,对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流程作出具体规定,实现案件线索分办有据、精准处置,全程闭环检验成效。
(二)强化案件督查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切实发挥好本行业领域案件查办的指导作用,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紧扣“规定动作”和社会新闻热点,找准办案“切入点”,紧盯案件线索交办处置,结合“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注重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定期对各分局本行业领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以“督”促干,以“查”促办,深化案件查办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案源处理、案件查办、“诉转案”处置等工作列入重点督查督办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发现问题“回头看”,紧抓责任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执法办案培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要把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作为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有效抓手,采取业务培训和个案指导,分层级、分片区、分类型组织开展典型案件分析研讨和岗位练兵等形式,交流案件查办和执法实务经验,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办案能手”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力量组织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研判、重大联动执法行动,逐步建立一支擅长查办不同领域案件的专业化执法办案精兵,提高个案查办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执法办案质效“双提升”。
(四)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请各局完善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高度重视典型案例信息报送,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为年内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做准备,为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和编发工作简报提供素材。建立重大案件台账,对于上级转交的案件线索,做好跟踪记录,按时反馈办理情况。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底前报送本地行动方案;每月2日前向市局综合执法稽查科报送2篇以上工作动态或简报信息;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典型案件(各局至少报送2个案例,并填写附表1、2),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市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3月24日、6月23日、9月22日前,分别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案件查办数据和宣传工作情况(填写附表3、4)。12月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全年相关数据(填写附表3、4),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联系人:巩丽芬、高力
电话:0951-8677122
附:1.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
目录
2.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3.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
情况表
4.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
情况表
附1: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单位:填报周期:月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型 | 案值 (万元) | 罚没金额 (万元) | 是否移送 (是/否) |
1 | ××(单位)查处×× (当事人)××(案由)案 | ||||
2 | |||||
3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案件名称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2.案件类型:参照附件3。
附2: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办理状态:☐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案件类型 | |||||
案件名称 | |||||
涉案企业名称 (人员姓名) | 证照情况 (许可信息) | ||||
立案时间 | 年 月 日 | 结案时间 | 年 月 日 | ||
涉案金额 | (万元) | 是否调解 | ☐是 ☐否 | 赔偿数额 | (万元) |
涉案环节 | ☐生产 ☐经营 | 本省以外涉案省(区、市) | |||
是否处罚 | ☐是 ☐否 | 作出处罚时间 | 年 月 日 | ||
处罚决定 内容 | 罚款数额 | (万元) | |||
没收违法 所得 | (万元) | ||||
其他处理 内容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另案处理☐约谈☐其他: | ||||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 ☐是 ☐否 | 移送时间 | 年 月 日 | ||
通报情况 | ☐未通报 ☐通报部门: | 通报时间 | 年 月日 | ||
案情摘要 (线索核查情况;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处理结果;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 (可附页) | ||||
是否 已公开 | ☐是 ☐否 | ||||
承办部门 | 联系人(电话) |
附3: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单 位:
填报周期: £一季度£上半年 £前三季度 £全年
序号 | 案件类型 | 案件数量(件) | 罚没款(万元) | 移送公安机关数量(件) | 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
1 | 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 ||||
2 | 假冒伪劣化肥 | ||||
3 | 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 | ||||
4 | “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 ||||
5 | 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 ||||
6 |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 | ||||
7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 ||||
8 | 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 ||||
… | |||||
14 | |||||
15 | 其他案件 | ||||
合计 |
说明:“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
附4: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单 位:
填报周期: £一季度£上半年 £前三季度 £全年
序号 | 宣传工作类型 | 开展情况 | 公众反映和评价 | |
1 | 市场监管部门曝光典型案例 | 曝光批次 | ||
曝光数量 | ||||
2 | 市场监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召开次数 | ||
召开日期 | ||||
3 | 市场监管部门案件深度宣传情况 | 中央媒体 | ||
省级媒体 | ||||
市级媒体 | ||||
4 | 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形式宣传活动 | 线上宣传 | ||
线下宣传 |
说明:1.案件深度宣传情况:中央/省级媒体名称+案件名称;
2.其他形式宣传活动:线上平台/线下地点名称+简要宣传内容。
附件2: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的部署要求,将宣传工作贯穿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全过程,聚焦确定的14类查办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宣传重点
(一)我市开展“铁拳”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总体安排;
(二)紧扣14类查办重点,各级监管执法动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三)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
(四)专项行动中建立形成的工作机制、创新做法及特色亮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丰富宣传载体。强化电视、广播、报纸、简报等传统媒介作用,有效运用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打造宣传矩阵,扩大宣传效果。
(二)把握宣传节点。密切配合专项行动的动态进程,围绕“3·15”“4·26”“12·4”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上下同频共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聚焦重大活动。围绕14类查办重点,确定系列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策划社会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手册,为行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拳”行动工作任务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靠实主体责任、明确主要任务,确保对此项工作成效及时准确的进行宣传报道。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相关科室,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树立“大宣传”理念,推广典型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努力打造横向协作、同步推进的宣传格局。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各局每月需报送1篇工作动态或简报信息,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向市局报送一批典型案件,由市局统一对外发布;各牵头或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在微信公众号或市局官网等媒介上发布1篇信息。
联系人:巩丽芬、高力
电话:0951-86771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