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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3-000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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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7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药监局 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追溯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加快联合部署,积极推动本辖区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本辖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营使用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文件要求。
二、我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落实好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系统基础信息维护、采集和上传、更新等工作,确保经营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将追溯信息上传、追溯责任落实情况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其落实追溯责任,确保药品追溯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对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工作的通知》
2.自治区药监局 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