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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3-000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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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致全市餐饮单位一封公开信 |
全市餐饮单位: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现就全面做好餐饮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作出以下提示,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一、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类餐饮单位对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负责,从业人员对个人健康管理负责,解封不解防,切实落实好本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二、落实好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体温异常、着装不规范、个人卫生差等情况,查看是否患有发热咳嗽、手部外伤、腹痛腹泻等传染性疾病。患有发热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检测为阳性的按照规定做好隔离及治疗,单位其余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管控要求自行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上述人员康复后方可返岗复工。三、落实好从业人员防控措施。后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普通外科口罩,前厅服务人员全程佩戴N95口罩,前台结算、订餐等与消费者接触较多的服务人员除佩戴N95口罩外,建议佩戴透明面罩。从业人员工作前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四、落实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经营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定时对空气、地面、墙面、桌椅等消毒,尤其门把手、门帘、卫生间、电梯按钮等人员接触较多的地方要加大消毒频次。五、落实好公筷公勺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双筷公勺”制度,切实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要求。六、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单位复工复产前应对前期剩余食品原材料全面开展清理,对经营场所彻底进行打扫,清除卫生死角。严把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要保持食材新鲜,提高饭菜质量,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采购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启封前应对外包装进行消毒。七、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饲养及现场宰杀活禽,严禁加工制售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八、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管理。从事网络外卖活动的实体餐厅每单必须规范加贴食安封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平台要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配送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每天定时对餐箱和车辆进行消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保复工保就业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银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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