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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2-00070 | 发布日期: | 2019-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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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各学校(机构):
2019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全面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就餐安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和银川市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3月20日结束,深入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抽检、严惩处行动,促使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强化,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更加规范,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整治范围
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食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堂。
三、整治重点
(一)检查行政许可情况,查看许可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看有无擅自改变经营条件的情形。
(二)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查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查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照制度模板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模板对本单位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查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台账登记是否及时、规范。
4.查看食品加工、贮存、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满足实际需求,运行是否正常,管理是否责任到人,有无责任卡。
5.检查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在食品运输、贮存、加工过程中是否做到生熟、荤素分开,盛装半成品、成品的食品盛器是否在形状和颜色上进行了区分。
6.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情况。重点查看学校是否利用开学之际对后厨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在开学教育中是否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
(三)查看20家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运行情况,检测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试剂是否足量,贮存是否符合规定温度,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检测信息是否及时上传和对师生公示。
(四)检查网络厨房和4D厨房建设况,重点查看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运转情况,督促各学校积极建设4D厨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在开学之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查表见附件2),对食堂各操作间进行彻底的清理打扫和消毒,对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二是还没有连接宽带和接入银川明厨亮灶智慧食安监管系统的食堂监控设备于3月底前要全部接入智慧监管系统。三是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引入4D管理模式,力争6月底前全部建成4D厨房。四是已建立学校食堂快检室的20家学校,在开学前要把检测试剂全部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一是要督促各学校和机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对各学校(机构)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并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四项内容认真开展检查,针对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能够当场进行改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按照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盯着整改抓落实。二是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机构)食堂要停灶整顿,待整改完成经市场监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重新供餐。三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及辖区学校(机构)可探索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对本辖区内各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和监测评估,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早介入、尽早解决。四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与各集体供餐单位签定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
(三)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信息进行再核查。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信息核查工作,3月1日前将核查信息经分局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市局将统一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饭桌就餐。
(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登记证》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食堂一律不得提供餐饮服务,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局、分局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尹梓冰 0951-8677106
银川市教育局 马思远 0951-6888722
邮箱: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科邮箱ycsgcyk@163.com
附件:1.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2.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3.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清单
4.获证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统计表
5.银川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6.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