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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0-00232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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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82号《关于提升银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的提案》的答复 |
端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银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收到提案办理通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组织相关科室、协办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走访了自治区食品检验研究院,宁夏海关技术中心、宁夏食品检验二站、自治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承担银川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的第三方承检机构进行了质询,并征求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处室的意见,现将第18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的现状
银川市是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唯一没有食品药品本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城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16年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计划研讨时,认真分析了解决食品检测体系建立健全的可行性,经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答复为:自治区统一规划建设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不再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检验机构加挂“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牌子,全面承担银川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目前,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完成主要以公开招标,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方式,落实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由于区内检测机构不能满足食品检验项目要求和不愿承担银川市检验检测任务而放弃招投标,造成中标机构多为外省机构,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监管存在困难。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评价指标将千人4批次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指标列入否决项,为了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硬任务,我市按照千人4批次的检验指标实施了公开招标,达到了指标要求。
(一)食品检验检测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共完成食品抽样检验12256批次,配合完成国抽任务1069批次,配合完成自治区抽检任务1596批次。组织完成市级抽检任务7259批次,其中,生产环节600批次;流通环节1200批次;餐饮环节600批次;食用农产品4430批次(含市农业农村局种植养殖环节抽检130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80批次(含市卫健委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80批次);专项及临时性抽检249批次。县级抽检任务2332批次(含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养殖环节抽检232批次)。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为98.65%,食品检验量已经达到5.4份/千人,其中,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达到3.2份/千人。
(二)现有检测机构及站点的主要任务
1.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的例行抽检、监督抽检、农业项目财政补贴抽检等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每周、每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各级部门掌握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和风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的快检中心主要负责三区市场监管执法筛查抽检和百姓投诉等初检。市局建立了23个快检室,每年完成快检任务2万批次,并将快速检验监测纳入了民生项目,收到了很好的监管效果。
3.县(市)市场监管局设立的快检室主要负责辖区的执法筛查和百姓投诉送检的初检。年完成量在5千批次左右,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4.大型食用农产品连锁配送企业、商超、农贸市场设立的快检室主要负责自产自销和配送食用农产品肉菜及粮油等快速检测,建立起市场销售第一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屏障。
二、关于推动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事转企工作
(一)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建成立,为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银机编办发[2006]21号)。2010年为了加强银川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组建了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银川市卫生局所属副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银机编办发[2010]3号)。2013年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为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体制,落实并承担农业农村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连人带编整建制从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分离,单独挂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为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银机编办发[2012]53号)。2014年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利用农业农村部项目资金800万元,银川市财政配套资金350万元进行了实验室建设、检测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并于2016年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目前认证检测参数86个,其中农兽残检测参数78个、重金属检测参数8个。
(二)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的职责职能。
1.负责银川市“两品一标”的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初审和管理工作,地已获证的确企业及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抽检。
2.对全市基层检测站点的检测数据上传进行管理和汇总分析,并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基层检测站点的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3.配合农业农村部和农业农村厅每个季度对银川市农产品的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工作。
4.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供检测结果数据,在突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进行承样检测追根溯源。
5.承担《“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监管项目》的实施,配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的实施,加强品牌农产品建设。
(三)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保留稳定的政策依据。
1.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32号)精神要求,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履行的重要职责。
2.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作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主要部门,主要承担上述逐多公益职能、监督检查任务,工作职责属政府行政行为。
3.经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沟通,区厅明确指示,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由农业农村部支持建设的,公益职责、行政事业性质必须保留。
4.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与市委编办沟通,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即将更名为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挂银川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牌子,强化管理。
5.根据目前的政策和该中心承担的任务,我们认为银川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暂不具备事转企条件,保留其事业性质和机构稳定,符合当前实际和编制改革要求,请端传军委员给予谅解。
三、补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短板的措施
(一)纳入“十四五”规划。2020年是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建议在编制我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时将解决本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短板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立项规划,从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项目支持,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政策扶持以及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撑等方面筹措资金,建设银川市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补齐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短板,切实筑牢食品安全保障基础。
(二)提升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扩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认证参数,提高检验项目的覆盖面,使其达到满足全市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基本项目要求,全面达到承接全市食用农产品成本检验检测任务的能力,逐步减少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数量,把有限的食品安全保障经费投入到本级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上,确保食品安全抽检和检测质量的安全可靠。
(三)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强化检验设备的更新和投入。探索建立稳定检验检测技术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联培代训的方式鼓励检验人员参加国家实验室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培训,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同时,加强对实验室装备的更新投入力度,做好设备与人员的合理配备,争取把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采购立项纳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支持项目,逐步实施扩项提质,达到满足食品安全全项目检验检测的目标,实现建设银川市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规划目标。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本明 联系电话:4122735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兴国 联系电话:6889010
银川市卫健委联系人: 季 楠 联系电话:6888898
附件:提案办理进度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提案办理进度表
序号 | 清单式建议 | 补充说明 | 答复清单 | ||
当年已完成事项 | 正在推动事项 | 下一步落实事项 | |||
建议1 | 推动银川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事转企工作。 | 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走访,组织相关科室、协办单位进行讨论研究。 | 落实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本级抽检任务。 | 下发年度抽检计划。 | |
建议2 | 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市场秩序,全面支撑银川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 对承检机构进行质询,组织落实年度抽检招标计划。 | 监督实施第一、第二标段落实;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指标,补齐缺项。 |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的落实。 | |
建议3 | 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纳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 对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食用农产品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抽检进行督促落实。 | 下达全市2020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 监督中标承检机构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 |
建议4 | 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 对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快速检测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业务培训。 | 督促三县(市)食安办落实本级抽检计划。 | 对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落实进行督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