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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1-00262 发布日期:2021-08-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94号《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94号《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杨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银川市教育局、公安局和网信办联合办理)。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就落实提案工作进行研究,迅速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28日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李翔科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6月1日电话联系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党组书记、局长马少红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471家;其中兴庆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00家;金凤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28家;西夏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86家;永宁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60家;贺兰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6家;灵武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21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面食类、糕点类、酱卤肉制品、凉皮加工、豆制品和食用植物油加工等共12大类。

二、监管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生产条件简单的一类生产经营群体。在方便群众生活,丰富食品种类,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小作坊监管力度,我市生产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但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多、小、散、乱、差,生产经营条件落后,管理水平较低,监管措施、标准不健全等现状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与百姓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食品小作坊监管是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以来,银川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为目标,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抓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现将小作坊的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谋划好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今年年初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业态杂、基础设备设施差,以及生产经营条件落后、管理水平较低、监管措施标准不健全等实际情况,特别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发布前,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不受限制,部分小作坊取得了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为后续监管留下隐患。我局超前分析预测,及时下发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通知》,明确了今年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重点和要求。在学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区厅下发了《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力促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我局按照区厅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量化标准、细化分工,此项工作正在扎实开展。

(二)落实普查建档,完善监管基础信息档案。市场监管各分局县局严格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通知》和区厅《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发挥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职能,加强与辖区内小作坊审批发证部门的联系,掌握小作坊审批取证情况,统计、认领小作坊监管底数;加强与社区街道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普查,掌握小作坊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了监管档案。

(三)科学制定计划,确保监管责任到位。我局始终盯住食品风险源,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参照《宁夏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环境条件、食品风险等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A、B、C、D四个等级分类,评定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次,实施靶向治理,精准监管。根据评定结果,制定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度监管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频次和监管人员,突出监管重点,实现了科学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

(四)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监管。根据小作坊年度监管计划,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重点检查小作坊证照合法情况,人员健康证情况,生产环境卫生情况及洗手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使用情况,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特别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要求注册录入“宁冷链”系统并做好消毒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75人次,检查小作坊1262户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52个,对11家小作坊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已纠正和整改到位问题49个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五)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我局始终坚持把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为风向标,先后组织了凉皮、辣条、豆制品、胡麻油等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规范了小作坊的生产行为,特别对2起在凉皮中非法添加硼砂的违法案件,移交公安及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起到极大震慑作用。针对今年7月3日,市领导督导永宁县工作时,发现1处隐藏在农村出租房的食品黑作坊问题,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少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连夜部署下发《银川市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全市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经营店,着力发现监管工作的“盲区”。截至7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23人,摸排出租屋306家,督查农贸市场31个,检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经营店1607家,无证经营小作坊5家。发现证照不全、索证索票不及时、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工作服穿戴不规范、后厨物品摆放混乱、防尘防蝇设施不到位、食品添加剂台账登记不规范、生产经营卫生环境较差、健康证过期、食品原辅料未离墙离地等问题161条,现场整改133条,其余28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立案5起。着力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小作坊食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各分局县局能借助和发挥辖区食品安全委员协调作用,加强与辖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金凤区分局联合综合执法局、街道(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无证灌装白酒黑作坊进行取缔,对1家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兴庆区联系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缔无证黑作坊4家。灵武市对2家无证从事牛羊杂碎的加工户立案处罚通过检查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并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七)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我局执法人员利用“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册10000多份,录制“食品安全小百科”音频2条,向市民科普食品相关安全相关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开展“两个创建”工作,在车间及厂区LED屏展示、悬挂宣传标语145条。5月11日举办了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辖区6个分局县局、基层所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等110人参加了培训班。重点结合生产监管实际对《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解读,培训现场发放试卷110份,提高了全市各级监管人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强化了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食品安全治理不断向纵深推进。

三、存在问题

(一)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有待强化。个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存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落后、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

(二)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受疫情影响,小作坊生产经营不景气,小作坊业主改善加工条件的投入资金不足,提高管理水平的热情不高,增加了日常监管的难度。

四、下步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落实相关制度。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进行培训学习,提高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对违规和整改不彻底的小作坊加强整治力度的同时,对确有发展潜力和意愿的业主积极引导帮扶,达到遏制、规范、提高的目的。

(二)加强监管,及时消除无证生产现象。督促各局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监管频次、监管人员和监管时间,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监管全覆盖。同时加强与辖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作用,对发现的无证无照“黑作坊”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取缔。

(三)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从严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涉及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有效震慑违法分子。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0951-506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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