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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3-00075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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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 |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我市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乱点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乱象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在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乡镇集市等重点地区(场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
2.以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线索;
3.医疗、医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校外培训、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特殊商品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
4.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线索;
5.组织他人进行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的涉黑涉恶线索;
6.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食品药品安全线索;
7.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存在风险隐患线索;
8.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线索;
9.生产经营茶叶、粽子、月饼等过度包装商品违法线索;
10.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投诉举报要求
1.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线索要描述详细,包含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要对投诉举报的真实性负责。
3.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投诉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途径
1.举报电话:12345;
2.来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路104号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邮编:750000。
特此通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