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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8-1989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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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名 称: |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第六个“社区矫正5·15感恩日”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全市开展第六个“社区矫正5·15感恩日”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今年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社区矫正5·15感恩日”,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协调相关单位,创新载体,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5·15感恩日”活动。
(一)组织开展道德传播。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诵经典、自反省、谈感悟”等环节,通过自我反省净化心灵,唤醒社区服刑人员的真、善、美。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给家人一个拥抱、给老人洗脚、洗头、帮助做家务等活动,增进社区服刑人员与家人之间的亲情纽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到受害人家中慰问,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以“日行一善”为重点,使社区服刑人员切实体会到“感恩”的内涵。
(二)组织开展公益劳动。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养老院、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机构,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理发、洗衣服、打扫卫生,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献爱心等活动。同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走向街头广场、公交站台开展公益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有需要的群众及家庭实施帮助。
(三)组织开展现身说法。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讲述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结果和悔罪,切实提高认罪服法的认识。通过教育感化,警示广大社区服刑人员要珍惜自由,感恩家人的关怀,感谢党和政府的宽大政策,积极服刑改造和回报社会。
(四)组织开展互帮互助。对生活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引导生活条件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互帮互助,切实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广大社区服刑人员学会互帮互助、知恩感恩,拉近他们与矫正工作者、社会组织和社会的距离。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进行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5·15感恩日”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感恩活动的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
(三)安全防范,责任到位。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组织管理,将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以司法所为单位,县(市)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和安全隐患的防范管理。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