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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2744/2023-0011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07-12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7-12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入推进银川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银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务公开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法治银川,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力量。

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建设政务公开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及时、全面发布和展示示范创建方案、工作动态等信息,详细解读各项指标具体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加强政府立法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需求、新特点、新形势,坚持“立、改、废”并举,聚焦“强首府”战略,实施立法为民质效提升行动,制定《银川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落实《银川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制定银川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在决策前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做好银川市政府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动态更新,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正式版本。组织对银川市各行政机关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各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等平台公开。

三、坚持突出重点,深化法律服务政务公开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更新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做好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定期更新发布。按要求做好职权事项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信息公示。

(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及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落实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要求,以“谁起草、谁解读”为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结合本单位实际,着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领域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

(四)做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加强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银川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和市长信箱的日常管理,认真办理12345热线工单和市政府转来的市长信箱反映诉求、意见建议的工单信件,及时有效做好答复与回应,密切司法行政部门和群众的联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实行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办结、归档等工作,确保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六)做好“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 按照“制定方案、 发布公告、 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银川市司法局“政府开放日”和每月一次的“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通过主题观摩、随机接访、重点约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夯实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主动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宣传引导“主阵地”,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开展QQ、微信等网络工作群清理规范,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

(二)优化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具体规定,参照国内优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设计,对局部门网站页面、栏目、内容等进行全面规范和优化,满足公众通过不同终端访问部门网站的需求,持续提升网站访问体验和服务能力。年底实现局部门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国务院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政务微信(银川微普法、银川市司法局)、政务微博(银川法律援助)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宣传信息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

(四)加强网站、新媒体日常监测。结合区市对网站、新媒体日常运维检测、新指标检测和无效链接检测等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和年度总结工作。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和微博留言办理答复等。

五、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网站优化改版等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政务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查制,做好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用语规范、表述恰当、格式准确、零出错率。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三)加强教育培训。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议,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针对政务公开与政务舆情工作进行专题授课。有针对性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流程、救济途径等有必要的把握,减少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能。


附件 银川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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