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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2744/2023-0018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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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融合传播,现就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第十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区取得的成就;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第十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
四、时间安排
银川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活动安排
(一)重点活动
1.举办银川市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授旗仪式暨高三学生十八岁成人仪式礼敬宪法活动。12月4日上午9点,在银川第六中学启动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与自治区主会场连线,同时广泛发动社区、乡村等同时启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为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两支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授旗,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学校、社区、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举办2024届高三学生十八岁成人仪式礼敬宪法活动。(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司法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2.开展“趣味闯关 快乐学宪法”活动。在银川市市民大厅、重点商圈、大型社区、企业等打造宪法趣味打卡宣传点,搭建宪法宣传周主题背景,摆放宪法知识宣传展区,设置市民打卡区和答题区,现场邀请市民参与打卡及答题闯关活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3.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12月1日至12月7日,组织2022年以来市本级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市本级执法人员开展现场集中法律知识测试(详见附件1)。(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4.开展线上宪法法律知识专题有奖竞答活动。12月1日至7日,以“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市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5.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巡演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市、社区集会、城市夜市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6.开展“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宁夏新实践”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调解故事,为“枫桥经验”宁夏新实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7.组织参加全区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法治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面向全市,组织参加全区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创作评选一批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文化宣传作品,市直各部门(单位)至少报送1个参赛作品,参赛详情见全区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公告网页http://www.nxnews.net/zt/23zt/nxfz/index.html。(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8.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全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在社区(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信访接待中心等重点场所设立专门宣传园地,协调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设“行政复议法”宣传专栏,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复议程序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9.组织银川市代表参加自治区“贯彻宪法精神 提升法治能力”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每个参会单位安排2人参加自治区活动,参会人员信息于12月1日18:00前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中心904室)并领取活动入场券,参会人员需准时前往银川市工人文化宫剧场参加活动。(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2)。(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10.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参加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大中专院校通过主题班会集中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组织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普法志愿者、专业创作机构和各地各学校积极参加法治精品课征集评选与巡讲活动、青少年普法优秀短视频(微动漫)评选活动和“趣味普法 护航青春”全区青少年趣味普法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3)。(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妇联、关工委,市中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11.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在全市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宪法宣传张贴画(标语)、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处接受宪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12.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在主要街道、广场、商业街等人流集中地的LED电子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二)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开展活动形式由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牵头单位:银川警备区政治部)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媒体宣传活动
1.公益广告宣传。在电视台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
2.公益海报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媒体及新媒体(微博、微信)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宣传海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认真学习党规国法,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地各部门宣传周活动总结和亮点工作请于12月12日前报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作为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邵宝艳 杨黎路
电 话:6888798 6889537
传 真:6888799
附件:1.参加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2.参加自治区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单位名单
3.全区法治精品课征集评选与巡讲、青少年普法优秀短视频(微动漫)评选活动方案
银川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